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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utpostministries.org/about-us/beliefs/belief-statement-regarding-homosexuality/

Outpost事工團隊有关同性恋的立场宣言

我们相信,所有同性恋行为都是罪;所有意图刺激性欲的相关活动,就算未性交,也是犯罪。

我们相信,「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与她犯奸淫了」此节经文教导涵盖所有性罪,因此同性恋幻想与欲念也是罪。

我们相信,同性恋者身分是罪。此身分是聪明掩饰,引人堕进同性恋行为与幻想里。我们认为,人乃是按其同性恋行为与幻想,而认同此一身分,无论原因为何,基督徒若继续自认同性恋者都是犯罪,因此举明显违反圣经禁戒,也不符合信徒作为「神的新创造」此一身分。

我们知道同性恋者身分乃基于感觉,而信徒在神面前不仅要立志摆脱同性恋行为、幻想与欲望,也要放弃同性恋者身分。我们相信,人若不断在这些方面顺服神,假以时日,必在性反应和感觉上得以洁净和更新。

我们相信有同性恋挣扎的基督徒有自由胜过这种罪,一如基督徒能胜过其他罪。我们亦相信,任何基督徒都有试探,信徒就算摆脱了同性恋的罪,也有可能偶尔再受试探。

我们相信,试探有别于实际经验、欲望与幻想,我们相信试探不是罪,向试探屈服才是罪。

我们相信,同性恋生活方式是「暗昧无益的事」,信徒不应与行此道者为伍。

我们相信,同性恋之罪并非特别的罪,圣经所提救法:认罪、悔改、凭信心领受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已足够遮盖任何同性恋罪。

我们相信,神视同性恋之罪为可憎的,正如祂视所有罪为可憎的。神爱罪人,祂差爱子来,就是要赎人脱离罪。

我们相信,对于有同性恋挣扎者,圣经提出三个选择:禁欲(在一段时间内完全禁止性行为),独身(一般为服事神的缘故,终身、或长时间禁欲),与异性结婚。

我们知道大部分有此挣扎的信徒,在成圣、更新过程开始时,都会经历一段禁欲时间,我们愿他们最终在后两个选项中择其一,依靠神的呼召,不眷恋过往的同性恋罪行、关系或身分。

 

父类:同性恋与宗教
分类:同性恋与广义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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