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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ownloads.frc.org/EF/EF20K33.pdf

沒有危害的證據

No Proof of Harm

79項關鍵研究沒有提供科學證據證明改變性傾向的努力(SOCE)通常是有害的

彼得•斯普里格(Peter Sprigg)

2020年11月

 

要點

盡管性小眾群體(LGBT)活動人士試圖誤導公眾對改變性傾向的努力(SOCE)的看法,盡管一些州通過了治療禁令的立法,但有不想要的同性吸引(unwanted same-sex attractions)的個人仍在繼續尋求改變性傾向的努力。

關於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79項研究並沒有提供科學證據證明這種(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危害超過其他形式的治療,或者對那些有同性吸引的人來說這比其它行動方案更有害,或者對普通患者來說這種努力的害處大於益處。

如果在這79項研究中找不到關於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所謂的「嚴重健康風險」(critical health risks),那麼可以肯定地說,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

 

概要

改變性傾向的努力(Sexual orientation change efforts)(SOCE),被批評者稱為「性傾向轉變療法」(conversion therapy),幾十年來一直受到性小眾群體(LGBT)活動人士的批評。然而,那些有同性吸引(SSA)的個體繼續尋求幫助,以求減少同性戀行為和同性吸引。2012年,加利福尼亞州成為第一個禁止持有執照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對未成年人提供改變性傾向的努力服務的州,許多州和地區此後也實施了類似的限制。批評者用兩種觀點來反對改變性傾向的努力—這種療法是無效的,而且是有害的。本文通過評估改變性傾向的努力危害的科學證據來討論後一種觀點。

註冊心理治療師、前同性戀者克里斯多夫•多伊爾(Christopher Doyle)在2019年出版了一本書《心理治療之戰:當性政治、性別意識形態和心理健康相互衝撞》(The War on Psychotherapy: When Sexual Politics, Gender Ideology, and Mental Health Collide),書中標注一份附錄,「關於包括危害的衡量標準在內的『性傾向轉變療法』的結果的同行評審的期刊文章和學術書籍」(Peer-Reviewed Journal Articles and Academic Books on ‘Conversion Therapy’ Outcomes that Include Measures of Harm)。多伊爾報告說,他從自認是同性戀的治療師李•貝克斯特德(A. Lee Beckstead)那裡收到了這份清單(盡管並不清楚是否是貝克斯特德自己編制這份清單)。我決定對這文章引援的79份資料來源進行文獻回顧(literature review)。我完整地閱讀了其中55個來源,並對餘下的24個來源中所涉及的改變性傾向的努力危害進行了關鍵字搜索。

我發現79項研究中有18項(23%)並沒有任何斷言說,甚至沒有任何論述說: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結果可能對個體造成「危害」。另外28項,或者說占總數35%的研究明確斷言或暗示,改變性傾向的努力可能有害,但沒有特定研究對象。只有少數來源(33個,或42%)包含參與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個人的研究或案例報告。只有6項研究(來自11個來源)涉及50個或更多改變性傾向的努力個體的樣本量。本文詳細描述這六項研究。

大多數研究都有相當重大的方法論缺陷(methodological weaknesses)。有幾個明確顯示是「定性」(qualitative)而非定量(quantitative)缺陷,這就意味著按照定義它們不能提供危害的「衡量標準」(measures)。這兩項最有力的研究在方法論上顯示最正面的結果和最少的危害報告。其中一項表明,「參與者報告稱,在自我尊重(Self-esteem)和社交機能方面有所改善(效果顯著),自殺、藥物濫用、抑鬱和自我傷害(self-harm,自殘)方面也都相類似地有所減少。」另一項則表示,「在統計上一貫的顯著變化是…朝著不那麼痛苦的方向前進。」雖然這些79項研究提供軼事證據(anecdotal evidence),顯示一些嘗試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病人報告稱這次體驗是有害的,但這些研究並未提供科學證據證明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危害超過其他形式的治療,或者對那些有同性吸引的人來說這比其它行動方案更有害,或者對普通患者來說這種努力的害處大於益處。

 

引言

改變性傾向的努力(SOCE)包括治療、輔導和/或支持團體,旨在減少同性性吸引(same-sex sexual attractions)和同性戀行為。這種努力(有時被批評者稱為「性傾向轉變療法」(conversion therapy)【1】)幾十年來一直備受爭議,這種情況從1973年一直延續至今,當時美國精神病學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出於政治動機決定將同性戀(homosexuality)從其精神疾病的官方名單中刪除。【2】然而,盡管有爭議和批評的聲音,仍有一些人感到他們的同性吸引是不必要的,他們強烈要求得到幫助。

在過去的十年中,性小眾群體(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活動團體及其政治盟友對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攻擊上升到了一個新的水平,首次有法律頒佈,對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做法進行了限制。2012年,加利福尼亞州成為第一個採納這種限制政策的州,禁止持有執照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對未成年人提供改變性傾向的努力服務。【3】在撰寫本文時,(在美國)已有20個州和80多個地方制定或實施了對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限制。【4】

 

結論

如上所述,在「危害的衡量標準」(measures of harm)清單中引用的幾篇早先的期刊文章和資料來源不僅沒有提供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危害的衡量標準」,而且它們還確切承認沒有發現這種危害存在的科學證據(霍爾德曼(Haldeman),1994,第225頁;陶恕(Tozer)和麥克拉納漢(McClanahan),1999,第732頁;福斯坦(Forstein),2001,第177頁)。

隨著謝德勒(Shidlo)和施羅德(Schroeder)在2002年的研究發表,一個轉捩點出現了,他們記錄了202名前改變性傾向的努力參與者中的一些抽樣結果所報告的危害。然而,如上所述,這些作者不情願地承認,他們使用了「定性資料」(qualitative data)和「定性方法」(qualitative methods)(250),因此不能提供危害的「定量衡量標準」(quantitative measure of harm)(254)。他們自己的警告再清楚不過了:

本文中提供的資料並沒有提供關於性傾向轉變療法(conversion therapy)中失敗、成功、危害、幫助或違反道德的發生率和流行程度的資訊。(謝德勒和施羅德,2002,第250頁)

盡管謝德勒和施羅德(2002)相當全面地承認他們的研究存在嚴重的局限性,但他們的研究仍舊經常被引用,作為證明改變性傾向的努力有害性的決定性來源。【5】

另一個最常被引用的支持改變性傾向的努力是有害的觀點的來源是2009年美國心理學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發佈的一份特別工作小組報告(Task Force Report)。關於改變性傾向的努力,在進行了他們自己的「同行評審期刊文獻的系統評審」後,他們得出結論,這種努力「有一定的危害風險」。【6】然而,他們發現無法量化風險水平:

我們得出的結論是,目前關於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安全性還缺乏合乎科學的可靠研究。早期和最近的研究都沒有提供明確的跡象表明,在努力改變性傾向的人群中,有害結果的普遍程度或危害發生的頻率,因為迄今為止還沒有明確設計出足夠在科學上嚴謹的研究。因此,我們無法得出結論,改變性傾向的努力會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有多大。【7】

然而,就像謝德勒和施羅德的研究一樣,特別工作小組相當溫和地斷言,改變努力「涉及一些危害風險」,這種言論在隨後的複述中被誇大了。加利福尼亞州立法機構在1172號參議院法案(美國第一個治療禁令)中發現,「特別工作小組得出結論,改變性傾向的努力可能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和雙性戀人群構成嚴重的健康風險」【8】—盡管「嚴重健康風險」一詞在特別工作小組報告中沒有出現,該報告從未將「嚴重」一詞應用於它所認定的潛在「危害風險」。(事實上,在他們努力想要全面和準確地溝通他們發現和沒有發現的結果時,美國心理學協會特別工作小組報告關於改變性傾向的努力做出了一些讓步,嚴重破壞了對其施加法律限制的理由。(參見家庭研究理事會(FRC)的《關於改變性傾向的隱藏真相:支援性小眾群體以10種方式削弱了治療禁令的理由》【The Hidden Truth About Changing Sexual Orientation: Ten Ways Pro-LGBT Sources Undermine the Case for Therapy Bans】)【9】)

甚至在前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領導下的白宮,也出現了誇大科學證據的表演。2015年,奧巴馬的高級顧問瓦萊麗•賈勒特(Valerie Jarrett)在回應一份請願書時,支持加大力度禁止改變性傾向的努力,聲稱:「壓倒性的科學證據表明,性傾向轉變療法…能造成實質性的危害」。【10】這是非常奇怪的,當美國心理學協會自己的特別工作小組已經聲明,「最近的研究沒有提供有效的因果證據證明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危害…」【11】而一位白宮顧問卻能得出如此全面的結論。

這79項關於「危害的衡量標準」研究中大多數都有相當重大的方法論缺陷。有幾個明確顯示是「定性」而非定量缺陷,這就意味著按照定義它們不能提供危害的「衡量標準」。這兩項最有力的研究(鍾斯和亞胡思(Jones and Yarhouse),2007和2011,桑坦洛(Santero)及其他人,2018)在方法論上顯示最正面的結果和最少的危害報告。

雖然這些79項研究提供軼事證據,顯示一些嘗試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病人報告稱這次體驗是有害的,但這些研究並未提供科學證據證明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危害超過其他形式的治療,或者對那些有同性吸引的人來說這比其它行動方案更有害,或者對普通患者來說這種努力的害處大於益處。

如果在這79項關於「危害的衡量標準」的清單研究中找不到所謂的由改變性傾向的努力造成的「嚴重健康風險」的「壓倒性科學證據」,的確也沒有這樣的證據,那麼可以有把握地得出結論,這種證據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

彼得•斯普里格(Peter Sprigg)是家庭研究理事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政策研究高級研究員。

 

【註腳】

 

  1. 參與這種努力的人,在不同時期,將其稱為「性逆向療法」(sexual reorientation therapy)、「修復療法」(reparative therapy)、「改變療法」(change therapy),以及最近的「再整合療法」(reintegrative therapy)或「性吸引流動性探索療法」(sexual attraction fluidity exploration in therapy)(「SAFE-T」。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有對這種努力持批評態度的人才會使用「性傾向轉變療法」(conversion therapy)這個術語。我繼續使用術語「改變性傾向的努力」(sexual orientation change efforts)(或簡稱「SOCE」),因為這個說法涵蓋足夠廣泛,包括持有執照的心理健康工作者所提供的的專業療法,以及宗教心理輔導師和神職人員所提供的更多的非正式輔導和支持,他們可能沒有持有執照,而且通常他們的努力方式嚴格來說算不上是一套「療法」,為什麼改變性傾向的努力的批評者堅持使用「性傾向轉變療法」這個術語,這有點令人費解(參見另外註腳*,關於我個人的推測),但後者的說法顯然帶有貶義。

  2. 作家羅奈爾得•拜爾(Ronald Bayer)簡明扼要地描述了美國心理學協會(APA)1973年的決定:「一種挑戰每一個權威實例的憤怒的平等主義(egalitarianism)迫使精神病學專家與同性戀者本人協商同性戀的病理狀態。其結果導致的結論並不建立在近似於由理性決定的科學真理之上,相反這是時代意識形態特徵所要求的行為。」羅奈爾得•拜爾,《同性戀與美國精神病學:診斷的政治》(Homosexuality and American Psychiatry: The Politics of Diagnosis)(普林斯頓,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1987),3—4。

  3. 第1172號參議院法案在2012年9月30日由州長傑里•布朗(Jerry Brown)簽署生效,https://legiscan.com/CA/text/SB1172/id/665337/California-2011-SB1172-Chaptered.html

  4. 「禁止性傾向轉變療法的美國司法管轄區名單」(List of U.S. jurisdictions banning conversion therapy),維基百科,2020年9月29日訪問,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U.S._jurisdictions_banning_conversion_therapy

  5. 例如,2019年的一篇文章直截了當地宣稱,「證據實際上表明,性傾向轉變療法對那些接受該治療的人是有害的」—僅引用了謝德勒(Shidlo)和施羅德(Schroeder)(2002年)的研究。參見:克里斯多夫•羅梅羅(Christopher Romero),《為酷刑祈禱:為什麼英國應該禁止性傾向轉變療法》(Praying for Torture: Why the United Kingdom Should Ban Conversion Therapy),喬治•華盛頓國際法評論(George Washington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51(2019):201—230,https://www.gwilr.org/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9/06/Praying-For-Torture_Romero.pdf

  6. 特別工作小組關於性傾向合理治療回應的報告,第五部分。

  7. 出處同上,42。

  8. 加利福尼亞州第1172號參議院法案,2012年9月30日。

  9. 彼得•斯普里格(Peter Sprigg),《關於改變性傾向的隱藏真相:支援性小眾群體以10種方式削弱了治療禁令的理由》(The Hidden Truth About Changing Sexual Orientation: Ten Ways Pro-LGBT Sources Undermine the Case for Therapy Bans),家庭研究理事會,2018年5月,https://downloads.frc.org/EF/EF18E83.PDF

  10. 瓦萊麗•賈勒特(Valerie Jarrett),《請願回應:關於性傾向轉變療法》(Petition Response: On Conversion Therapy),白宮:奧巴馬總統,2015年4月8日,2020年11月23日訪問,https://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blog/2015/04/08/petition-responseconversion-therapy

特別工作小組關於性傾向合理治療回應的報告,42。

 

分类:後同性恋者、性取向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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