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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保守派教會長大,律法主義氣息甚濃,事事力求完美。我必須表現合作,裝出完美形象,才會得到愛。偶有錯失、不完美,我會感到很羞恥,所以從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我的完美形象,較真我更容易討人喜歡,漸漸地,我掌握了討人歡心的技巧,但卻從不滿足,渴求更多愛。

我很努力掩藏內心深處的同性戀傾向,但當我進了一所非宗教的社區大學,就愈難掩飾。家人都蒙在鼓裡,我帶著完美形象離家,在外面隨心所欲;忽然發覺,從前我必須掩藏、視為羞恥的事,在外面的世界原來是「好事」。性傾向得認同,令我沉浸在興奮的幻夢裡,但不久好夢頓成夢魘。過了兩年追逐情愛的生活後,我終於得面對惡果-患上愛滋病。我如夢初醒,避無可避。

迫不得已向父母和盤托出:「我同性戀,有愛滋病。」預計他們會拒絕我,想不到他們竟報以無比的愛。我這才第一次知道,他們的愛如此真實,因為我這才第一次給他們機會,愛那個真的我。這種愛,不是我花心思討來的,也不因我的形象;他們明知道我如此,卻依然愛我,不因我所作決定之好壞。父母的愛,令我重投天父懷抱,令我相信神對我有更佳安排。

祂沒有讉責我,反倒驅使我遵從祂的旨意。當時其實我並不相信自己能成為祂心目中那樣子,但我依然選擇信靠祂,降服於祂的主權。我開始背起十字架,天天向罪死,花了好長時間面對自己的軟弱。

我漸漸發現,老我常常與神所造的新人鬧衝突。有時我竟會敬拜受造之物,不敬拜造物主。但每次祂都施恩,讓我重新對準祂的旨意。儘管我有肉體的掙扎,神仍不斷展現我在祂裡面的身分,逐步在我的生活與人際關係上實踐祂對我的旨意。

過了不久,我就以為自己應付得來。「自高的必降為卑」,很快我就摔了重重的一跤。我又再看見那些危險警號,實在深感羞愧。「我不是應該跨過了嗎?」然而事實上,引誘已隱然發動,終於我失敗了。悔罪經歷讓我知道,這是又一次的死己。認罪會破壞我辛苦經營的形象,卻也令真我、尊嚴,並在神裡面的身分得以重生。

靠著活水事工,我敢投身背十字架經歷之起伏,每當我願意透過認罪以認同主的死,也就藉著祂的復活找著新生。令主得以死而復生之權柄,也令我得以對準祂的旨意,使我有力前行,儘管我依然頑梗。

我的家庭,是祂能成就己意的最佳見證;而主的旨意實在好得無比,超乎我想像!妻兒都是我順服主所結的果子,透過他們,主天天向我展現,祂的應許如何不斷應驗。

然而,我的人性仍然天天與神的旨意鬥爭,我依然需要天天死己-天天承認纏累我的罪。神是信實的,總會再一次寛恕、加力,在我裡面恢復祂的真實;主的身體-我的信仰群體-是祂的信實之最有力表現。聽我認罪的弟兄姊妹,就是神的手、口,聲音與膀臂,他們都是神的祭司,當我最需要的時候給我傳遞恩典與真理,向我道出祂寛恕與醫治的話語。他們祝福我,也道出我視而不見的真理;提醒我,讓我記得自己的真正身分,知道自己為何被造,教我在造物主面前保持謙卑。

在這方面,內子尤其是我的良伴。對她而言,聽我認罪當然不好受,她很難置身事外;但我相信必須向她展示真我,讓我倆一起看聖靈在我裡面所復興的真漢子,這也是為她而做的。類似事件首次發生在好幾年前,我們一起出外事奉,旅途中我發覺自己心裡想著一位男同工,靠著神的恩典,我及早警覺,馬上面對問題;同時我覺得必須向內子坦白。她知道這事後難過了好一陣子,看見她這樣,我也很難受。還幸神使用這次坦白,為我們開道路,令我倆更親密,更委身對方。我們二人同心,就更留心人性的軟弱,更明白自己需要神。

今天我們都有共識,哪些事情必須坦白。舉例說,她知道有弟兄姊妹守望我,讓我有認罪的對象,可以坦承軟弱,與我同行,就比較放心;她寧可由別人代勞,不必親自聽我說認罪的細節。同樣地,我也知道她有可靠、與她同行的友伴,這也令我放心。我們也約定,一旦發生跨界、可能危及婚姻的事,都必須告訴對方。

藉著主的死與復活,我們的婚姻愈合乎神的心意,這也是祂讓我倆認識之目的。執筆之時我倆已婚16年,慶幸這些年來不單憑己力經營婚姻,主的十字架令我們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