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ristianconcern.com/our-concerns/freedom-of-speech/judge-censors-bible-for-public-preaching
法官審查公開宣講之聖經內容
一名基督教街頭佈道員與自稱同性戀者在街頭對話,被控錯誤使用聖經,擾亂公眾秩序。但該名佈道員被控的另外兩項公眾秩序罪名均判無罪。
不尋常的判決
Michael Overd恆常在英國陶頓巿街頭佈道,近日讓法官勒令不准提及利未記20章闡明觀點,並指他可改為引述第18章。此判決實在非比尋常。
區域法官Shamim Ahmed Qureshi認為,Overd可提利未記18:22說明觀點,裡面提到同性戀是可憎的罪,卻不能提利未記20:13,因為該章說同性戀者應處死。
Overd指出,他引用利未記20章時從未提及處死的內容。「我因未說過的話而受罰。」他說。
聖經內容遭監察
Overd指,法官竟採取聖經內容審查者的角色,決定哪部分內容可以公開宣講,此舉實令人驚訝。
「法官竟然覺得自己可以裁定哪部分聖經內容可以宣講,哪些不可以,真的令人大開眼界。我根本沒有引述利未記20章全章,也從沒提到處死同性戀者的內容,但法官竟說我應該引用其他章節。這不合言論自由,而是言論審查。法官這樣做,等於修訂聖經。
「我因『令他人情緒困援』被勒令賠償,其實是那人來勢洶洶要找我辯論。我不是傷人或盜竊,只是在神學上意見不同,竟然因此罰款。
「我傳福音的動機是因為愛耶穌基督,關心那些不認識祂的愛,以至可能永遠與神分離的人。」
「不記得確切用語」
本案另一不尋常處是,據森麻實某報章報道,警方控告他「帶敵意」,鼓勵在場人士是否覺得Overd「出言冒犯」。
但與本案相關好幾名目擊者受訪時均說,根本不記得他說過甚麼、何時說。其中一名目擊者Nigel Marley說,「不記得他所說確切用語,但很明顯內容恐同」。
罰款、賠償與堂費
法官Qureshi判Overd罰款200英磅,並勒令他共付1,200英磅作賠償及支付堂費。
Overd現委託基督教法律中心的Paul Diamond與Michael Phillips在庭上作代表。
「捍衛言論自由」
基督教法律中心行政總監Andrea Williams論本案指:
「很明顯,Overd傳道的動機是愛,而非恨。這合乎聖經教導。
「證據顯示,遇到別人反對,他的回應都是公道、持平的。他活出信仰,從沒攻擊、針對任何人,這是顯而易見的。
「Overd勇敢為耶穌作見證,正如初期教會眾使徒。
「他們也曾被帶上法庭,為自己所傳愛與真理的信息而辯護;亦曾遭誣告,被人抹黑,指他們『擾亂秩序』。
「今天即如從前一樣,很明顯提出指控一方才是『擾亂生事』,以薄弱理據對付一位愛耶穌和愛人的信徒。Overd正因為愛耶穌和愛人,才會在陶頓巿傳福音。
「總有人不認同聖經教導的,但我們應捍衛像Overd那樣的信徒,有懷愛心傳福音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