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行動-捍衛女人免於性別意識極端主義的侵害,並在聯邦政府中恢復生物學真相
DEFENDING WOMEN FROM GENDER IDEOLOGY EXTREMISM AND RESTORING BIOLOGICAL TRUTH TO THE FEDERAL GOVERNMENT
行政命令
2025年1月20日
根據憲法和美利堅合眾國法律(包括《美國法典》第5篇第7301節)賦予我總統的權力,謹此命令:
第1條.目的。在全國各地,否認性別生理現實的意識形態主義者越來越多地使用法律和其他社會強制手段,允許男人自我認同為女人,並獲得進入為女人設計的單性私密空間和活動,從女性家庭虐待庇護所到女性工作場所淋浴間。這是錯誤的。消除性別這個生物現實的努力剝奪了女人的尊嚴、安全和福祉,從根本上攻擊了女人。在語言和政策中抹煞性別,不僅對女人造成腐蝕性影響,也對整個美國體系的有效性造成腐蝕性影響。以真相為基礎的聯邦政策對於科學探究、公眾安全、士氣以及對政府本身的信任都至關重要。
這條不健康的道路是由持續且有目的的攻擊所鋪成,攻擊生物與科學術語的一般與長期使用與理解,以內在、不固定且主觀的自我感覺取代性別這個永恆不變的生物現實,與生物現實脫節。使「女人」這一真正的生物類別無效,不正當地將旨在保護基於性別的機會的法律和政策轉變為破壞這些機會的法律和政策,以基於身份認同的、不成熟的社會概念取代了長期以來受到珍視的法律權利和價值觀。
因此,我的政府將使用清晰準確的語言和政策,承認女人在生理上是女性,而男人在生理上是男性,從而捍衛女人們的權利和保護良心自由。
第2節.政策和定義。美國的政策是承認男女兩性。這些性別是不可改變的,並且是基於基本且不容置疑的現實。在我的指導下,行政部門將執行所有保護性別的法律,以促進此現實,以下定義將規範行政部門對聯邦法律和行政政策的所有解釋和應用:
(a)「性別(Sex)」是指個人不變的生理分類,即男性或女性。「性別」不是「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的同義詞,也不包括「性別認同」的概念。
(b)「女人們(Women)」或「女人(woman)」以及「女孩們(girls)」或「女孩(girl)」分別指成年女性和未成年女性。
(c)「男人們(Men)」或「男人(man)」和「男孩們(boys)」或「男孩(boy)」分別指成年和少年男性。
(d)「女性(Female)」是指在受孕時,屬於產生大生殖細胞的性別的人。
(e)「男性(Male)」是指在受孕時,屬於產生小生殖細胞的性別的人。
(f)「性別意識形態(Gender ideology)」以一種不斷變更的自我性別認同概念取代生理上的性別類別,允許男人可以認同並因此成為女人,反之亦然的虛假聲稱,並要求所有社會機構將此虛假聲稱視為真實。性別意識形態包含這個說有許多與性別無關的心理性別(genders)的想法。性別意識形態是內在不一致的,因為它貶低了性別作為一個可識別或有用的類別,但仍然堅持一個人有可能出生在錯誤性別的身體裡。
(g)「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反映了一種完全內在的、主觀的自我感覺,它與生物現實和性別脫節,並且存在於一個無限的連續體中,它沒有提供一個有意義的認同基礎,也不能被承認為性別的替代品。
第3節.承認女人在生理上有別於男人。(a)在本命令下達之日起30天內,衛生與公眾服務部長應向美國政府、外部合作夥伴和公眾提供明確指導,擴大本命令中以性別為基礎的定義。
(b)各機構和所有聯邦員工應執行有關基於性別的權利、保護、機會和遷就的法律,以保護作為生理上不同性別的男性和女性。因此,各機構在詮釋或應用法令、法規或指導方針時,以及在所有其他正式的機構業務、文件和通訊中,應賦予「性別(sex)」、「男性(male)」、「女性(female)」、「男人們(men)」、「女人們(women)」、「男孩們(boys)」和「女孩們(girls)」等詞語本命令第2節所規定的涵義。
(c)在管理或執行基於性別的區別時,每個機構和所有代表其機構以官方身份行事的聯邦雇員應在所有適用的聯邦政策和文件中使用「性別(sex)」一詞,而不是「心理性別(gender)」。
(d)國務卿和國土安全部長以及人事管理辦公室主任應實施變革,要求政府簽發的身份證明文件,包括護照、簽證和全球入境卡,準確反映持有人的性別,如本命令第2節所定義;人事管理辦公室主任應確保適用的人事記錄準確報告聯邦僱員的性別,如本命令第2節所定義。
(e)各機構應移除所有宣揚或以其他方式灌輸性別意識形態的聲明、政策、法規、表格、通訊或其他內部和外部訊息,並應停止發佈此類聲明、政策、法規、表格、通訊或其他訊息。要求個人性別的機構表格應列出男性或女性,而不應要求性別認同。各機構應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採取一切必要步驟,終止聯邦對性別意識形態的資助。
(f)上一屆政府辯稱,最高法院在Bostock v. Clayton County(2020)一案中的判決處理了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的問題,該判決要求基於性別認同進入單性別場所,例如《教育修正法案》第九章。此立場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並對女人造成傷害。因此,總檢察長應立即向各機構發出指導,糾正將最高法院在Bostock v. Clayton County(2020)一案中的判決錯誤應用於機構活動中基於性別的區別的做法。此外,總檢察長應發佈指引並協助各機構保護憲法和法定先例明確允許的性別區別。
(g)聯邦資金不得用於推廣性別意識形態。各機構應評估資助條件和受資助者的偏好,並確保資助金不會助長性別意識形態。
第4節.私密空間的隱私。(a)總檢察長和國土安全部部長應確保男性不會被拘留在女子監獄或被安置在女子拘留中心,包括在必要時通過修訂《聯邦法規》第28篇第115.41部分以及有關《美國殘障人士法》的解釋指南。
(b)住房和城市發展部部長應制定並提交一項政策,以廢除2016年9月21日題為「在社區規劃和發展計劃中根據個人的性別認同提供平等機會」的最終規則(81FR64763),並應提交一項保護尋求單性別強姦犯收容所的女人的政策,以徵求公眾意見。
(c)總檢察長應確保監獄局修改其有關醫療護理的政策,以符合本命令,並應確保聯邦資金不會用於任何為使囚犯外觀與異性一致而進行的醫療程序、治療或藥物。
(d)各機構應採取適當行動,確保為女人、女孩或女性(或為男人、男孩或男性)指定的私密空間是按性別而非身份認同來指定的,以落實本政策。
第5節.保護權利。總檢察長應發佈指導方針,以確保在1964年《民權法案》所涵蓋的工作場所和聯邦資助實體中,有表達性別二元性質的自由,以及享有單性別空間的權利。根據該指導方針,總檢察長、勞工部長、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總顧問和主席,以及根據《民權法案》負有執行責任的其他各機構首長應優先進行調查和訴訟,以執行所確定的權利和自由。
第6節.法案文本。在本命令日期後30天內,總統立法事務助理應向總統提交建議法案文本,以編纂本命令中的定義。
第7條。機構實施和報告。(a)在本命令生效之日起120天內,各機構主管應通過管理和預算辦公室主任向總統提交有關實施本命令的最新情況。該更新應涉及:
(i)為遵守本命令而對機構文件(包括法規、指導方針、表格和通訊)所做的變更;以及
(ii)機構對聯邦資助實體(包括承包商)提出的要求,以實現本命令的政策。
(b)本命令的要求取代之前任何行政命令或總統備忘錄中的衝突規定,包括但不限於2021年1月20日的第13988號行政命令、2021年1月25日的第14004號行政命令、2021年3月8日的第14020號和第14021號行政命令,以及2022年6月15日的第14075號行政命令。特此廢除這些行政命令,並解散根據第14020號行政命令成立的白宮性別政策委員會。
(c)各機構首長應立即廢止所有與本命令要求不一致的指導文件或總檢察長根據本命令發佈的指導文件,或廢止這些文件中以這種方式不一致的部分。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i)「白宮跨性別平等工具包」;
(ii)教育部的指導文件,包括
(A)「2024第九章法規:實施指標」(2024年7月);
(B)「美國教育部工具包:為LGBTQI+學生創造包容性和非歧視的學校環境」;
(C)「美國教育部支援校內LGBTQI+青年及家庭」(2023年6月21日);
(D)「美國教育部支援校內LGBTQI+青年及家庭(西班牙文)」(2023年6月21日);
(E)「支援雙性學生:學生、家庭和教育工作者的資源」(2021年10月);
(F)「支援學校中的跨性別青年」(2021年6月);
(G)「第九章49周年致教育工作者的信」(2021年6月23日);
(H)「對抗學校中的反LGBTQI+騷擾:學生和家庭資源」(2021年6月);
(I)「根據Bostock v. Clayton County案,執行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章有關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規定」(2021年6月22日);
(J)「大流行病中的教育:COVID-19對美國學生的不同影響」(2021年6月9日);以及
(K)「來自美國司法部、教育部和衛生部的跨性別學生返校訊息」(2021年8月17日);
(iii)2021年3月26日總檢察長的備忘錄,題為「Bostock v. Clayton County案對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章的適用」;以及
(iv)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的「工作場所騷擾執法指南」(2024年4月29日)。
第8條。一般規定。(a)本命令的任何內容不得解釋為損害或以其他方式影響:
(i)法律賦予行政部門或機構或其主管的權力;或
(ii)管理和預算辦公室主任有關預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的職能。
(b)本命令的實施應符合適用法律,並視撥款情況而定。
(c)本命令無意也不會創造任何一方針對美國、其部門、機構或實體、其官員、雇員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依法或依衡平法可強制執行的任何實質或程序性權利或利益。
(d)如果本命令的任何規定,或任何規定對任何人或情況的適用被認定無效,本命令的其餘部分以及其規定對任何其他人或情況的適用不受影響。
白宮,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