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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慾之背景

探討性慾與生活各方面之關係,即可進一步闡明此複雜現象。我們將借用傳統哲學概念工具-稱為現象學-以說明,即是從現象所處之整個背景,探討人類經驗之含義。

從經驗可知,人有性慾,生起戀慕之情,往往非主動而發,起碼最初不是。我們一般認為與性慾相關的種種傾向-無論是有衝動想做某種行為,或想投入某段關係-似乎都不是純粹的自主選擇。性慾(一如其他自然慾望)是自然而有的,儘管其表達方式受各種因素隱隱左右,當中可能包括人的意志,卻不會純然是意志之產物。從經驗可知,性慾(無論我們如何定義)力量很強,類似飢餓,很多人難以疏導控制(青少年尤其如是)。此外,性慾會在有意無意之間影響人的動機,或令人對外界之觀感、經驗與交接更添色彩。我們似乎稍能控制的,是選擇如何與這種慾望共處,使之適應我們其餘生活。

然而問題仍在:究竟何謂性慾?人生這個部份,我們看為自然的,甚至凌駕我們刻意做理智決定之能力-它究竟是甚麼?我們知道動物也有性慾,看哺乳類動物發情期就知道了;大多數哺乳動物的發情期與排卵期有關,是雌性最容易受孕的時間。[15]但智人(Homo sapiens)有種特徵,只與少數靈長類動物共有,就是其性慾不一定關乎女性排卵期。[16]有生物學家認為這意味著,人的性慾進化到這個地步,是為維持父母的關係,非純粹為生物繁衍。無論我們如何解釋性愛之起源及生物功能,憑經驗可知,性慾與性行為有其重要性,遠超乎生物學上之目的。這種重要性,不只是附庸於更基本的心理與功能現實,它本身就瀰漫在我們活生生的情愛經驗裡。

研究意識經驗結構的哲學家觀察到,我們經驗世界的方法,由「我們所體現、身體技巧、文化背景、語言及其他社會習俗」所塑造。[17]早在我們體驗任何與性慾相關的典型事情之前,我們已經沉浸於某個文化與社會環境,而這涉及其他人、感受、情感,種種機會與缺欠等等。或者性慾,即如漸漸成為我們心理構造一部份之其他生活現象,源於這些早期的尋索意義經驗。假如尋索意義是人類經驗不可或缺一環,自然也在性經驗上擔當重要角色。我們既然會在生活上其他層面運用意志,在性愛經驗上當然也會,但意志不過眾多影響因素之一。

這不是說,性愛-包括性慾、戀慕與認同-是刻意的、經過理智精密計算之產物;就算人的意志在其中擔當重要角色,意志本身其實也相當複雜-我們許多自主選擇,甚至是大部份選擇,都未必有意識、刻意而做,「行使意志」不一定等於「刻意」。主動渴求、行使意志之生活背後,其實隱含著多種行為模式,是由種種習慣、過往經驗、記憶,採取與放棄種種立場等隱微的生活經歷所形塑。

對「行使意志」此理解若然屬實,則我們有關性慾之選擇,即如其他慾望選擇,並非那麼刻意。或者更準確地說,我們是在成長發展過程中,慢慢引導自己趨向某種表達。人類這種塑造與再塑造過程,類似Abraham Maslow所稱的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18]試問性愛塑造過程又豈會例外?在我們所呈現那幅圖畫裡,諸如遺傳基因等內因,以及過往經驗等外因固然重要;但人的性慾極其複雜,這些因素無論如何重要,也不過是其中部份素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