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utexas.edu/news/2012/06/11/children_same
同性双亲子女成年后状况报告结果差异
2012年6月11日
美国德萨斯州奥斯汀巿(Austin)消息:由德萨斯州大学社会学顾问教授Mark Regnerus领导的一项研究显示,同性双亲子女成年后,在社会、情绪,与人际关系等各方面表现,均与亲生、已婚父母抚养子女有别。
是项研究结果将于《社会科学研究期刊》(Social Science Research)7月号刊登,是首项以人口为本之相关大规模研究,以同性双亲之青成年子女为对象,可谓别具重要性。
「以往对同性双亲子女研究大多使用方便样本,规模较小,且非随机抽样调查,」Regnerus说:「结果往往令家庭学者以为,同性双亲家庭育儿之果效,与其他家庭类别大同小异;其实美国同性恋者育儿经验多元,早前同类研究却往往忽略了其他种种情况。」
此类家庭以女同性恋者较多,因此Regnerus主要集中看较大样本-即女同性恋者之成年子女,与亲生、已婚夫妇子女作比较。
研究比较女同性恋者子女、并整个童年阶段均与已婚父母生活的子女之情况,研究结果发现在40项结果中的其中25项有重大差异,前者薪金明显较低,精神与身体健康较差,与目前伴侣关系亦较差。
女同性恋者子女中,有69%称童年时家里曾接受经济援助,与亲生父母同住者则仅17%有此现象。受访时,女同性恋者子女中仅26%全时间就业,亲生父母同住子女则近五成。
研究亦探讨同性恋者离异(包括父或母在发展同性恋关系前或后)对子女之影响,发现童年时其同性恋父或母曾离异者,子女受影响情况与继父或母家庭、及单亲家庭相约。
Regnerus说,研究所描绘乃「早一代」同性双亲子女之情况,当中许多人曾目睹异性恋关系破裂。
「本研究未必反映新一代同性双亲家庭子女情况,特别自十年前起,社会更接受同性伴侣家庭,」Regnerus说,「研究也不是说同性双亲一定做得不好。似乎是,不稳定、或与非亲生家长同住的家庭模式,对子女带来一定风险,会影响他们成年后情况。」
Regnerus综览新家庭结构研究(New Family Structures Study)所搜集数据,该项研究访问近三千美国成年人(18至39岁),其中175人称母亲曾发展同性恋关系,73称父亲曾有同性恋关系。
Regnerus就受访对象原生家庭的社会经济阶层、政治地缘分布、年龄、性别、种族,曾否被欺凌等各方面设立控制组研究,归纳出40项社会、情绪,与人际关系变量,比较父或母曾发展同性恋关系的子女,与各种模式的异性双亲家庭子女情况,后者包括继父母家庭、单亲,及领养家庭。
德萨斯州大学公共事务约翰逊学院(Lyndon B. Johnson School)(http://www.utexas.edu/lbj/)顾问教授Cynthia Osborne说:「Regnerus之研究为一描述分析,并不能确定相关差异乃由同性双亲所致。同性恋母亲的子女可能在不同家庭结构下生活,根本不可能将同性恋母亲此单一因素独立出来,因她们的子女也可能曾经历父母离婚、再婚,或单亲。此外,造成差异的原因,也可能由于社会对此种关系带偏见,或因法律禁止、或有碍同性伴侣进入并维持『正常关系』。」
Regnerus指出,是项研究发现大致上「与此前大量研究吻合-由亲生已婚父母抚养对孩子最有利,此类家庭之父母与子女有血缘关系,稳定性也较其他家庭模式强,这两个因素长远而言均对孩子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