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ealthhazardsofhomosexuality.info/foreword-intro.html

前言

是什麼讓這本書與眾不同?它是一個關於「不可碰觸」的話題的獨特資源。

編寫這樣一本書呈現出一項有趣的挑戰。在男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中發現了不成比例的病理發病率。然而,一般公眾對同性戀的毒害本質以及與之相關的上癮和行為卻知之甚少。流行文化告訴我們,「看什麼看;這沒什麼好看的。」

盡管有大量的資訊可以追查,但這些資訊分散得很廣,通常很難找到。我們花了數年時間收集整理。這本書提供了關於同性戀生活的方式問題,性行為,和它們在醫學和心理方面的後果的詳細討論。我們所涵蓋的背景資訊和歷史背景,可能對許多讀者來說是新的。

我們用外行人能理解的術語來描述內容,而不是用一堆亂七八糟的圖表和醫學術語。章節之間不必按順序閱讀。相反,各個部分可以單獨閱讀也不會遺漏任何內容。這本書可以被看作是一個帶注解的參考書目,將成千上萬的最新資料彙集到同一本書籍中。

美國(以及世界各地)的醫學界對同性戀健康問題進行了廣泛大量的研究。這本書引用的資訊,來自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U. S.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醫學專業協會,美國心理和精神病學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n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s),男女同性戀醫學協會(Gay & Lesbian Medical Association),芬威研究所(Fenway Institute),各種對同性戀持友好態度的臨床指南,以及許許多多的調查研究。

此外,我們記錄了同性戀的意識形態、生活方式、行為和實踐,參照引用他們的公共活動事件、「同性戀驕傲」(gay pride)遊行、視頻錄影、會議討論、出版物和網站。(我們還簡要評介了跨性別問題。)有些資訊引用和圖片近似於色情物品,所以讀者們要注意了!然而,這種粗鄙低俗恰恰暴露了同性戀的本質。這是同性戀健康問題沒有如實呈現給公眾的原因之一。

我們也提出了對LGBT(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群體採取認同態度的醫療機構之外的批評觀點,以保持(探討這些問題時的)觀點平衡和適當處境。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關於這個話題的坦誠討論一直被恐嚇脅迫的言論、甚至完全明目張膽的威脅所阻礙。

在大多數主題上,都引用了幾個(或多個)研究和資料來源,以便讀者能看到更廣泛的觀點和結論。在1800個章節附註中,資料來源與互聯網連結被細緻地記錄下來。

這本書有什麼觀點嗎?當然有。那就是:我們的同胞、他們的家人和朋友中有太多的人正遭受著不必要的痛苦,是由於同性戀或雙性戀生活方式所帶來的醫療和心理方面的不良後果。同性戀不僅僅是一個私底下的個人問題;這是一個重要的公共健康問題。我們希望這本書中的資訊將會鼓勵我們的社會後退一步(重新思考),理解同性戀正常化被喚醒之後,究竟帶來了什麼結果,並重新考慮我們所走的道路。

我們希望你能以開放的心態來閱讀這裡提供的資訊。開誠佈公地開始討論吧!

—布萊恩•卡門可(Brian Camenker)

執行理事,麻州抵制(MassResistance)組織

20200831

「同性戀」活動分子在愛滋病流行初期的著名標誌。

在愛滋病解放力量聯盟(ACT-UP, AIDS Coalition to Unleash Power)(http://www.actupny.org/reports/silencedeath.html)網站上可以看到相關歷史。

 

介紹(摘錄)

為什麼要關注同性戀?

同性戀的主流化,對公眾健康和陷入同性戀生活方式的個人健康都構成嚴重威脅。

美國公眾並沒有被告知同性戀活動對採取同性戀行為的人的身心健康有多麼危險,也沒有被告知這對我們整個社會有多麼危險。相反,同性戀現在通常被呈現為一種正常的、受人尊敬的性表達,可以安全地進行和參與。

事實上,雞奸(男同性行為)和其他危險行為的常態化迫使我們的社會進行一場心理體操(反思訓練),這嚴重扭曲了我們在社會、商業和法律方面的相互交流。對同性戀的認可是對非理性的屈服,這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社會。羅伯特•R•賴利(Robert R. Reilly)的書,《給同性戀開綠燈:同性戀行為合理化如何改變了一切》(Making Gay Okay: How Rationalizing Homosexual Behavior Is Changing Everything)(http://www.massresistance.org/docs/gen2/14d/reilly-book-review/index.html)(2014年),解釋說,「將不良的性行為合理化」推動了「同性戀權利」運動,「從心理上把錯誤的轉變為正確的」,並強力推動「人們普遍接受。換句話說,我們都必須表態說,壞的就是好的。」…

 

處理同性戀問題的需要

從最近關於「同性婚姻」和同性戀者參軍的爭論中可以看出,保守派已經失去勇氣去正視同性戀問題的本質及其對更廣大的社會的傷害。

支持傳統婚姻的爭論通常引用聖經、道德、宗教自由,以及「每個孩子都需要一個母親和一個父親」的文化基因。雖然所有這些都是好的和真實的,但我們也需要討論一下同性戀本身變態、墮落和危險的本質。

由於更為巨大的文化力量破壞了家庭的穩定,其中一個結果就是,隨著同性戀的增加,這反過來又會進一步削弱家庭的力量—一個穩定並健康的社會的基石。正如精神病學家傑佛瑞•聖提諾瓦(Jeffrey Satinover) 在1996年解釋的那樣:

美國作為一個整體,現在正處於…螺旋式下降的漩渦之中。遭到廣泛責難的家庭毀滅—尤其是父親角色的破壞—增加了所有形式的與性相關的社會異常的可能性—父親的問題尤其導致了男同性戀的增加;同性戀的增加反過來又會對下一代家庭造成破壞。

有人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提出「非歧視性」要求而得到接納,造成進一步的損害。政府機構、區域地方、工作場所或「公共設施」的非歧視政策已然培育了在其他環境和機構(如童子軍、學校、軍隊、私營企業等)內的需求。學校管理者已經屈服於以「反霸淩」為名的瘋狂狀態—這是一匹偷偷在學校灌輸LGBT的思想教化特洛伊木馬—並且允許所謂的「安全校園計畫」,從最小年齡的孩子開始,教育他們同性戀(和跨性別)是正常和健康的。

正如斯科特•萊弗利(Scott Lively)博士所寫的那樣,「一項基於性傾向的反歧視法律就像一顆種子,其中蘊含著整棵同性戀議程大樹和其所有的有毒果實。」將(通過「性傾向」識別為)GLB(男同、女同、雙性戀)的人群囊括在「受保護的階層」,為所有人打開了防衛之門,使得個人自由暴露在攻擊之下,並且產生了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對特權的各種訴求。僅僅因為這個原因,這些法律、條例和政策就應該被推翻。

 

關於「性」(行為)的定義

說男人和男人(或者女人和女人)發生「性」關係,這種說法本身就是對同性戀觀點的屈服讓步。難道雞奸—肛交(或其他非生殖性行為,如肛吻,拳交,或使用「性玩具」)—可以等同於男女陰道性交嗎?它可能是一種歪曲(變態)的滿足肉體的方式,是一種完全不同類型的「性」(行為)。只有當肛門、直腸和拳頭被認為是性器官的時候—而且施虐與受虐的行為被認為是「性」(行為)時,在這裡使用「性」(行為)這個詞才說得通。

但是,既然所有的醫學(和政治)文獻現在都使用「性」(交)這個詞囊括了這些變態的肉體行為所帶來的扭曲的新含義,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在這裡做同樣的事。

同性戀內科醫生史蒂芬•E•戈德斯通(Stephen E. Goldstone)在他1999年出版的《同性戀性行為的前前後後》(The Ins and Outs of Gay Sex)一書的序言中寫道:「日復一日,男人們來到我的辦公室,問同樣的問題:我的性行為是安全的,所以我怎麼會得了這個【病】?」但是對於「和男人發生性關係的男人」來說,「安全性行為」真的可以實現嗎?(施虐受虐行為從來可以是安全的嗎?)如果這是天性使然(並且符合傳統道德)的性行為,就不應該擔心性行為的「安全」。

與此同時,醫療機構提出了這樣的概念,「較安全性行為」(甚至是「安全性行為」)對於同性戀伴侶是可能的,無論他們採取任何方式。

 

重點在於雞奸行為

雞奸在18世紀被英國法學家威廉•布萊克斯通爵士(Sir William Blackstone)描述為:

…另一種罪行,更為惡毒且臭名昭著的違背天性的罪行,無論是對人還是對獸所犯下的罪…但這是一種充滿黑暗本質的犯罪…應該把針對此行為的指控寫得清清楚楚…我們的英國法律…在起訴書中,將其視為不適合指名道姓的罪行…

布萊克斯通的話術成為了我們各州—包括麻塞諸塞州—的典範,在《麻塞諸塞州一般法律》(General Laws of Massachusetts,麻塞諸塞州通則)中,仍然將其歸納為「違背自然天性的可惡可憎的罪行」:

第二百七十二章,第三十四條。無論是對人或對獸,凡是違背自然天性犯下可惡可憎的罪行的人,應被判處在國家監獄中服刑不超過二十年的監禁。

雞奸最常被用於肛交,盡管在更廣泛的意義上包括任何非生殖性的性活動。《美國遺產新詞典》(American Heritage New Dictionary)給出了雞奸的三個定義:

  1. 與一名異性進行肛交或口交。

  2. 與一名同性進行交配。

  3. 人獸性交【與動物性交】。

定義1包括非生殖性的異性間的肛交或口交性行為。肛門性交起源於男性同性戀行為,近年來在男女之間變得越來越普遍。定義2可以適用於「男同性戀」或女同性戀,其中「交配」被理解為任何形式的「媾和」。定義3,人獸性交,很少發生(大多數由男性為主)。

雞奸和同性戀是違背天性的。人類的性行為之所以存在,是為了通過異性間的陰道性交來延續物種的。人類社會確立了婚姻(通過陰莖與陰道性交達成婚配關係),作為確保人口增長、給予兒童適當的養育、社會穩定以及社會中個人身心健康的一種手段。在幾千年的人類歷史中,雞奸和其他變態的、非生殖性的性行為被合理地譴責和蔑視,被當作(反常的)不自然的、不健康的、不穩定的,並且—是的—讓人噁心的。

對於「同性戀權利」或者「LGBT權利」或「同性婚姻」的要求,不僅應該引用道德、宗教自由和養育標準來回應,還應該指出,GLB的性行為和與其相關的公共行為具有反常的、不健康和令人反感的特點。

大多數人思慮同性戀和女同性戀的行為時,感到一種自然的厭惡,這是一種合理的反應。傳統上來說,這種反應(以及反雞奸法律背後的道德準則)加強了常識性的保護標準。在歧視訴訟、「同性婚姻」法律和法院裁決中,對「糞便戀物癖」和「排泄器官的性化」這種想法的反感現在被貼上了反社會的偏見標籤。

從世俗的角度來說,不生育的男女結合的婚姻和同性「婚姻」的顯著區別在於,「性」(交)本身的行為。除了反對同性戀的道德/宗教論點之外,保守派人士應該強調,正常的異性性交才是合法(合理)的,因為這是自然的和健康的,而同性性行為是違背自然的,並且使人(在生理和心理上)虛弱。

如果要提出一個牢不可破的世俗論點來支持男女結合的婚姻,那麼同性戀從其本身的實質上來說—雞奸—就不能被忽視。

的確,傳統婚姻的支持者在面對所謂的「牢不可破的不孕不育論證」時進入了困境,這是大法官斯卡利亞(Justice Scalia)在勞倫斯(Lawrence)訴德克薩斯州一案中的反對意見中提到的。他評論道,「鼓勵生育」不能構成「拒絕向同性伴侶提供婚姻好處…的正當理由,」表明了一個事實,「不孕不育的人和老年人被允許結婚。」換句話說,如果支持男女婚姻的主要(或唯一)理由是生育的可能性,那麼為什麼一對年老的、又或者是不孕的夫婦(或不打算要孩子的異性夫婦)的婚姻是正當合理的,而同性伴侶的「婚姻」卻不是正當的呢?這兩種情況下身體上的結合都與生育沒有關係。

2009年,(美國)全國婚姻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arriage)的聯合創始人瑪姬•加拉格爾(Maggie Gallagher)在波士頓大學法學院的一個討論會上無法回應這個挑戰。最近出版的書,《婚姻是什麼?男人和女人的圍城之戰》(What Is Marriage? Man and Woman: A Defense)也沒有給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書中聲稱男女交配,生兒育女,是「夫妻婚姻」的必要屬性,但卻避而不談為什麼肛交雞奸或其他同性的性行為並不能滿足兩個人身體結合的需求。

此外,(在已婚和未婚伴侶中)不以生育為目的的異性間的性行為已經氾濫成災,這樣的現實削弱了對同性性行為合法性進行道德挑戰的標準。保守派評論員拉梅什•龐努魯(Ramesh Ponnuru)已經認識到這個問題:

反對同性戀的論點的邏輯現在卻指向了很多異性戀者的行為。如果這種論點公開化,並為普羅大眾的傳統性道德都設置同樣的條件和標杆,大部分的公眾會退縮。如果這場辯論的目的是針對同性戀者,那麼其背後的邏輯就不成立了。社會保守派的做法會開始看起來似乎不再是出於原則,而是出於迫害少數人的願望。

也就是說,考慮到如今許多異性戀者如此妥協,對同性戀的道德譴責並不足以為反對「同性婚姻」、「同性戀權利」甚至是對同性戀寬容提出合理論點。因此,保守派確實由於他們自己的論點不足而「退縮」了—因為他們避免討論一個基本要素:同性戀行為(雞奸)本身。

因此,如果沒有基於自然法和公共衛生而直接譴責雞奸行為(以及隨之而來的生活方式的選擇),反對「同性戀權利」的論點就會無立足之地。

正如大法官安托南•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在2003年所說的那樣,「制定和維護公共道德…在理性基礎上,仔細審查的合法的政府利益」,確實符合國家的利益。國家在維護公眾健康方面也有合法利益。這一點無可辯駁,那就是伴隨同性戀而來的不成比例的身體疾病和心理障礙是嚴重的公共健康問題。

 

「死亡文化」

雞奸和其他同性性行為屬於死亡文化:這些行為的結果不能導致新生命的創造。它們與人倫天性相矛盾。它們通過引起身體和精神疾病來招致或加速死亡。

鄧尼斯•普拉格(Dennis Prager)指出,同性戀和犧牲嬰兒(墮胎)是相同的,因為兩者都拒絕生命。

D•保羅•索林斯(D. Paul Sullins)博士解釋道:

避孕、墮胎和雞奸都是對生命有害的類似和相關的做法,因為它們都違反了身體的自然運作…如果持續實施避孕和墮胎,會導致一個家庭沒有孩子;如果普遍奉行同性戀關係,會導致社會沒有孩子。如果消除了兒童的繁殖,性表達就與人類的性別差異沒有必然的聯繫。那麼,對同性的欲望,就是傾向於銷毀孩子的翻版。

同性戀政治評論員安德魯•沙利文(Andrew Sullivan)甚至承認,死亡是同性戀生活方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同性戀者來說,死亡仍然是一個主要關切的問題。死亡是同性戀生活方式內在的固有本質。對於美國的男同性戀者來說,死亡與其說是一個結果,不如說是一種時刻環繞的環境。」

就連《舞會之後:美國如何在90年代戰勝對同性戀的恐懼和仇恨》(After the Ball: How America will conquer its fear & hatred of Gays in the 90s)一書的同性戀作者也在問:「這是一種值得鼓勵的生活方式嗎?」

在20世紀80年代,愛滋病解放力量聯盟(ACT-UP)組織的愛滋病活動人士曾高呼:「沉默等於死亡!」他們的訴求是研究治療方法。而我們的衛生機構為此作出了巨大努力並且提供了大量資金。盡管還沒有找到治癒方法,但「同性戀」的聚會狂歡仍在繼續。

愛滋病解放力量聯盟的口號是及時的,但目的不同。現在,我們必須重新警惕同性戀對健康的危害。這些事實被忽視太久了。結果,太多的人因此遭受痛苦。

上圖:波士頓(同性戀)驕傲大遊行中的皮繩愉虐(BDSM)伴侶(在麻塞諸塞州議會大廈前)。

【BDSM, bondage & discipline, dominance & submission, sadism & masochism,綁縛與調教、支配與臣服、施虐與受虐,虐戀和綁縛為常見方式,譯者注。】

脖子上系著皮帶的男子面帶微笑,他被占主導地位的同伴鞭打。觀眾似乎很享受這場表演。但這真的只是無害的娛樂和遊戲嗎?還是有些常理已經極度嚴重地失常了?

(圖片來自麻州抵制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