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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ashingtonpost.com/posteverything/wp/2015/05/12/im-a-florist-but-i-refused-to-do-flowers-for-my-gay-friends-wedding/

我是花店東主,拒絕為同性戀者友人婚禮服務。我與神的關係更勝世上任何人際關係,現在我為此被控。

Barronelle Stutzman

作者為美國華盛頓州列治蘭(Richland)愛蓮花店(Arlene's Flowers)東主

Huandian2我是花店東主,在美國華盛頓州列治蘭巿經營花店已超過30年,多年來和許多顧客交了朋友。

Rob Ingersoll是其中一位熟客,他常到店裡來,大家聊聊天。我們有相似之處,都有藝術眼光,我插花,試過為他弄特別的花樣。我知道他是同性戀者,不過這沒關係,大家相處愉快,我也欣賞他有創意。然後,他請我為他的婚禮插花,弄特別的花式。我喜歡Rob,平時他有喜慶日子找我插花,我會為他做特別的設計。但婚禮,這可不行。

我們做創意行業的,總有時候要取捨,決定將藝術天分用在哪些場合,某個活動要不要參加。在我看來,這不在乎前來光顧的客人是誰,問題在於,當有人請我「用花說話」時,我在傳遞甚麼信息。

我自小奉基督教,我的宗教傳統看婚姻是一男一女和基督的聖禮,是與教會立約。婚禮要是有違這原則,要我參與其中,實違反我信仰宗旨。Rob請我幫忙,我慎重考慮,和丈夫商量,又為此禱告。最終我知道必須忠於信仰,不能接這個工作。

我對Rob說,很可惜,他這個大日子,我不能參與;之前他許多喜慶事我都有分幫忙。我拉著他的手說:「很抱歉,因為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不能在你的婚禮上幫忙。」他說理解,又說他也想母親帶他踏上紅地氈,但不肯定她會應承。我們聊天,談到他怎樣訂婚,為何二人戀愛多年後終於決定結婚。他請我提議別家花店,我建議了三家手藝不錯的,知道他喜歡特別的花樣。最後我們擁抱一下,他就告辭了。

我想也想不到之後會發生這樣的事。華盛頓州檢察官Bob Ferguson看過媒體相關報道後竟然對我提出起訴,令我很詫異。更令人吃驚的是,在州檢察官提出起訴後不久,Rob的伴侶Curt在美國民權自由聯盟律師協助下亦提出訴訟,法官判我敗訴。而本周我在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幫助下上訴。常說同性婚姻法不過讓同性伴侶可以結婚,不影響其他人,但最近法官告訴我,原來當我所居住州分實施同性婚姻法,我已沒有自由按自己對婚姻的信念生活和工作。

我們的政府理應保護憲法第一修訂條例所賦予權利-宗教與表達自由,但現在政府告訴我,原來我只可以在教堂四面牆以內當基督徒,這實在令人難以置信,也不公道。如果政府對Rob和Curt說,他們只能在家裡按自己的意願過活,他們又有何感受呢?

我不是老頑固,我的雇員、朋友裡也有同性戀者,大家要記得,Rob是我長期的熟客,是朋友,儘管我們對婚姻的看法不一樣。他請我幫忙,而我拒絕的時候,我盡量小心,以免令他難受,以為大家再見亦是朋友;而且事件公開後,許多花店主動提出幫忙,數目多得可以辦20場婚禮。

在華盛頓州,Rob和Curt有權取得結婚證書,但不等於州政府可以迫令我們這些創意行業必須幫手助慶。每個人對生命、生活都有不同看法,我愛這個國家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向來保護藝術表達自由,在類似議題上可以有不同意見,沒有任何一方會遭政府打壓。

無論州政府怎麼說,打算如何罰我,也不會改變我的信仰。我的人生、我的生意都在神手中,保守良知,更勝賺大錢。Rob和Curt對婚姻有一套看法,就這樣活出來,不容州政府左右;我要求的,只是同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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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 美國 基督教 宗教 信仰 耶穌基督 同性婚姻 同性伴侶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posteverything/wp/2015/05/12/im-a-florist-but-i-refused-to-do-flowers-for-my-gay-friends-wedding/
我是花店東主,拒絕為同性戀者友人婚禮服務
我與神的關係更勝世上任何人際關係,現在我為此被控。
Barronelle Stutzman
作者為美國華盛頓州列治蘭(Richland)愛蓮花店(Arlene's Flowers)東主
我是花店東主,在美國華盛頓州列治蘭巿經營花店已超過30年,多年來和許多顧客交了朋友。
Rob Ingersoll是其中一位熟客,他常到店裡來,大家聊聊天。我們有相似之處,都有藝術眼光,我插花,試過為他弄特別的花樣。我知道他是同性戀者,不過這沒關係,大家相處愉快,我也欣賞他有創意。然後,他請我為他的婚禮插花,弄特別的花式。我喜歡Rob,平時他有喜慶日子找我插花,我會為他做特別的設計。但婚禮,這可不行。
我們做創意行業的,總有時候要取捨,決定將藝術天分用在哪些場合,某個活動要不要參加。在我看來,這不在乎前來光顧的客人是誰,問題在於,當有人請我「用花說話」時,我在傳遞甚麼信息。
我自小奉基督教,我的宗教傳統看婚姻是一男一女和基督的聖禮,是與教會立約。婚禮要是有違這原則,要我參與其中,實違反我信仰宗旨。Rob請我幫忙,我慎重考慮,和丈夫商量,又為此禱告。最終我知道必須忠於信仰,不能接這個工作。
我對Rob說,很可惜,他這個大日子,我不能參與;之前他許多喜慶事我都有分幫忙。我拉著他的手說:「很抱歉,因為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不能在你的婚禮上幫忙。」他說理解,又說他也想母親帶他踏上紅地氈,但不肯定她會應承。我們聊天,談到他怎樣訂婚,為何二人戀愛多年後終於決定結婚。他請我提議別家花店,我建議了三家手藝不錯的,知道他喜歡特別的花樣。最後我們擁抱一下,他就告辭了。
我想也想不到之後會發生這樣的事。華盛頓州檢察官Bob Ferguson看過媒體相關報道後竟然對我提出起訴,令我很詫異。更令人吃驚的是,在州檢察官提出起訴後不久,Rob的伴侶Curt在美國民權自由聯盟律師協助下亦提出訴訟,法官判我敗訴。而本周我在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幫助下上訴。常說同性婚姻法不過讓同性伴侶可以結婚,不影響其他人,但最近法官告訴我,原來當我所居住州分實施同性婚姻法,我已沒有自由按自己對婚姻的信念生活和工作。
我們的政府理應保護憲法第一修訂條例所賦予權利-宗教與表達自由,但現在政府告訴我,原來我只可以在教堂四面牆以內當基督徒,這實在令人難以置信,也不公道。如果政府對Rob和Curt說,他們只能在家裡按自己的意願過活,他們又有何感受呢?
我不是老頑固,我的雇員、朋友裡也有同性戀者,大家要記得,Rob是我長期的熟客,是朋友,儘管我們對婚姻的看法不一樣。他請我幫忙,而我拒絕的時候,我盡量小心,以免令他難受,以為大家再見亦是朋友;而且事件公開後,許多花店主動提出幫忙,數目多得可以辦20場婚禮。
在華盛頓州,Rob和Curt有權取得結婚證書,但不等於州政府可以迫令我們這些創意行業必須幫手助慶。每個人對生命、生活都有不同看法,我愛這個國家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向來保護藝術表達自由,在類似議題上可以有不同意見,沒有任何一方會遭政府打壓。
無論州政府怎麼說,打算如何罰我,也不會改變我的信仰。我的人生、我的生意都在神手中,保守良知,更勝賺大錢。Rob和Curt對婚姻有一套看法,就這樣活出來,不容州政府左右;我要求的,只是同樣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