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性別認同的決議
堪薩斯家庭政策聯盟(https://www.facebook.com/FPAofKansas/)
2018年3月3日
鑒於,所有人都按著神的形象而造,所以,所有人都有自尊和不可剝奪的權利;
鑒於,神的設計是創造兩種截然不同卻互補的性別,男性和女性;
鑒於,跨性別主義(transgenderism)與雌雄同體(hermaphroditism)或雙性人(intersexualism)不同,即個人的性別在生理上並非不明的;
鑒於,許多人力圖正常化跨性別主義,並根據不同於自身生理性徵的個人感知來定義性別;
鑒於,有試圖通過實驗性或探索性的醫學來使人的生理性別與個人感知的性別一致,對於這種嘗試的倫理和效力並未有科學共識;
鑒於,堪薩斯的一些公立學校鼓勵家長和老師肯定患有性別不安症兒童的感受;
鑒於,堪薩斯的一些公立學校允許兒童根據個人對性別的感知而非生理性別進行選擇使用學校設施;
鑒於,很多州已經開始禁止註冊諮詢師去幫助那些為性別不安症困擾的兒童。
鑒於,這些文化潮流與神所創造的秩序背道而馳,而且侵犯每一人的尊嚴;因此,做出決議:
堪薩斯共和黨尊重每個人的尊嚴,包括自認LGBT群體者;我們肯定神對性別的設計是由生理性別決定,而不是自我感知決定;我們反對以手術或激素療法來改變個人的生理性別使之符合其自我感知的性別認同;我們反對一些合法化跨性別認同的行為;我們承認家長引導自己孩子教育的基本權利;公立學校不應該顛覆那些不同意跨性別主義的家長的價值觀;學生可合理指望自身在校的隱私和安全。
提交人:三區代表Eric Teets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