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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ristianconcern.com/our-issues/church-and-state/why-it-is-so-important-that-the-uk-government-has-admitted-that-trans-id

為什麼英國政府承認跨性別認同是一種信仰這點很重要

Why it is so important that the UK government has admitted that trans identification is a belief

2018年7月24日

20180730

Carys Moseley解釋了英國政府承認跨性別認同是一種信仰的重要性。

 

英國政府曾經採取過非同尋常的步驟,承認跨性別認同實際上是一種信仰。它是在自己的「改革性別承認法案的咨詢文件」(consultation document on reforming the Gender Recognition Act)(2004)(http://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721725/GRA-Consultation-document.pdf)中,在討論那些說他們既不是男也不是女的人是否應該有法律權利時,這樣承認的。這是為了鼓勵人對諮詢的問題20-轉載如下-作出回應:

 

目前,英國法律不承認男性和女性以外的任何性別。

 

你認為有必要對性別承認法案進行修改,以遷就那些認同為非二元的人嗎?

 

下列就是這個諮詢所說關於跨性別和非二元認同是一種信仰:

 

「政府意識到似乎越來越多的人既不認同為男也不認同為女。和所有其他的跨性別者一樣,我們希望那些這樣認同的人,能夠根據他們所相信的他們真實自我過沒有歧視的生活(to be able to live discrimination-free lives in accordance with who they believe their true selves to be)。我們正在努力確定政府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可能需要採取什麼行動。」[第132段]

 

跨性別運動者總是否認他們所聲稱的自己「出生在錯誤的身體裡」、「女性被困在男性的身體裡」、「男性被困在女性的身體裡」、或他們的「性別認同」和他們的生理性別之間存在「錯配」等等是一種信仰,因為這樣的話這些聲稱就可能是妄想或幻想,因此可以作為精神狀態治療(treatable as a psychiatric condition)。

 

表達信仰的權利不是絕對的

 

根據《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98/42/schedule/1),持有信仰的權利是絕對的。然而,表達信仰的權利並非如此。與其他所有權利一樣,它受到如下限制:

 

表達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只受這些限制:法律所規定的限制,在民主社會中為了公共安全,為了保護公共秩序、健康或道德、或為了保護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而需要有的限制。

 

事實是,對跨性別和非二元權利的要求可以被證明違反所有這些限制。

 

進一步鼓勵脆弱的人脫離他們自己的性別

 

更容易的改變心理性別和非二元的權利只會加深過去五十年跨性別權利和縱容性別認同的診所造成的問題,就是鼓勵人們不認同他們的生理性別,從而導致對他們和其他人產生更多的醫療和社會問題。這一切歸根結底都是出於1989年在歐洲議會的授意下歐洲人權法院發明了易性癖(transsexualism)這個類別,並將其納入其法理學。

 

使單性別活動不可能進行

 

對單性別體育和運動的侵蝕甚至廢除,會對生活的各個領域的公共健康和福祉產生不利影響。這是因為男性會能夠參與女性比賽並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從而摧毀了進行單性別體育的理由。這反過來會導致許多人士氣低落,降低整體心理健康,因為體育鍛煉可以對心理健康和福祉有良好的影響。

 

允許人們被視為既非男也非女,也會破壞單性別設施和服務-比如公廁、更衣室、宿舍和收容所-的理據,侵犯了所有人的尊嚴和隱私權。

 

破壞婚姻、家庭、和性行為的法律

 

如果非二元的「權利」被發明和編纂成法令,或被偷換概念到普通法中,婚姻和家庭法就會被置於難以承受的壓力之下。下列領域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因為它們會變得幾乎不連貫:性行為的定義、性行為的刑法、通姦的定義、母親和父親的定義(在性別承認法案被保留為是基於生理的〔biologically-based〕)。(https://www.christianconcern.com/our-issues/freedom/christian-doctor-fired-for-saying-gender-is-biological)。

 

父母養育子女的權利會進一步被削弱,因為引入非二元的「權利」,只有通過「再教育」社會工作者、教師、和醫生去接受兒童和青少年認同為「非二元」的概念才會成為可能。這會導致下列的風險:如果父母反對用「第三個性別代名詞」(他們)來稱呼孩子,父母就有可能被剝奪對孩子的監護權。

 

對公共安全和生命權的威脅

 

對更容易的心理性別改變和非二元權利的要求,衝擊了社會對男和女的安排,因此就違背了單性別的服務如公廁、更衣室、宿舍、醫院病房、監獄等之所以需要的原因。性犯罪者明顯地會利用這點,當男性「認同為女性」,就已經證明確是如此。

 

負責公廁的地方政府,很有可能會開始將男女公廁改造成為中性的廁所,以節省金錢,並避免非二元權利活躍份子提出訴訟。

 

英國內政部最近在高等法院承認,引入性別中立的護照來滿足一名跨性別運動者要不被稱為男或女的權利的要求,會在全世界降低邊境安全措施的有效性(https://www.christianconcern.com/our-issues/sexual-orientation/why-the-uk-governments-mixed-signals-on-gender-neutral-passports)。鑒於邊境安全是負責保護人民的生命權-這是所有人最基本的權利-很顯然非二元權利不能被視為符合歐洲人權公約。

 

強迫人們撒謊和受騙

 

目前,在公共部門工作的人,若對跨性別者拒絕使用異性的代名詞稱呼他們,可以被解僱。《泰晤士報》最近報導,就業與退休保障部門將這種拒絕視為按2010年《平等法案》的騷擾(https://www.christianconcern.com/our-issues/freedom/christian-doctor-fired-for-saying-gender-is-biological)。

 

強迫言論的威脅不應被視為僅僅對個人言論自由的侮辱。這是一個公眾關注的問題,因為不被允許說出關於一個人的性別的真相,是從根本上違背了所有相關職業的專業人員的誠信,並降低了公共生活的標準。醫學界的成員會發現,他們很難妥善處理病人。

 

對真我的信仰相對基督教信仰

 

對改變心理性別、和甚至假裝自己既不是男也不是女的權利的整套要求,是建立在一種信仰-即是按你所相信你真實的自我去生活(live as who you believe your true self to be)的權利-之上。事實上,這種信仰是基於拒絕被稱為其自己性別的成員,並基於要求就自己所屬的性別撒謊的權利。這與基督教信仰截然相反,基督教信仰首先聚焦在神的所是,以及他作為我們的創造者和救贖者所做的事情。

 

最終,越來越多的跨性別權利的無情和可疑地急速的要求,是英國社會-尤其是政府內有影響力人士-拒絕神作為我們的創造者的結果。它是基於對我們身體作為男和女顯示神創造和設計我們這個真理的逐漸侵蝕。鑒於公眾輿論顯然反對使改變心理性別更容易的提議,也許這將是向一代人解釋基督教信仰的最大機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