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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权利运动的真相

罗纳德•李(Ronald G. Lee)

当我还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得克萨斯州的奥斯汀市有一个叫洛博的「同性恋」书店。书店的布局甚是有趣。从街上往里看,看到的全都是书。跟任何其他的书店没什么两样。还有一区专门放一些经典的「同志」小说,作者包括奥斯卡•王尔德、格特鲁德•斯坦因,还有威斯坦•休•奥登,等等。那里有一些杰出的「同志」偶像的传记,其中一些人,像沃尔特•惠特曼,可能本来就接受了同性恋的标签,但还有很多人,比如惠特曼的偶像林肯总统,因为一段失败的婚姻或过分亲密的同性友谊而被列入其中。那里还有充满激情的现代「同性恋」回忆录和「同性恋权利」运动起源与发展的历史记录。这一切看上去那么无害,且有着让人放心的中产阶级情调。但是,如果你进屋去看,不久你就会注意到另一个区域,在这些书的后面有一个从街上看不到的区域。色情影片区。数以百计的色情影片,全都是男性,另有一些迎合各种可想象得到的口味或幻想。你也会注意到其他的。前面一个客人也没有。所有客人都在后面,被那些影片深深吸引。就我所知,我是唯一一个真的在洛博买了本书的客人。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书是色情影片的门面。

所以,何必在那些没人会买的书上浪费数千美元呢?从大面积的「促销」区域看来,可以原价卖出的书籍明显是少得可怜。当色情影片才是真正赚钱的时候,洛博的店主显然在同性恋小说和同性恋历史的作品上浪费了太多钱。但花在书上的钱并不浪费。它被用来购买一种更有价值的东西,这个东西对于同性恋权利组织来说比黄金还要贵重。那就是尊重。尊重和正常的体面。若没有那种投资,现在我们就不会陷入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激烈辩论中了。直到住在奥斯汀之前,我二十年来一直认为自己是一名同性恋者。基于那些年所取得的经验,我在洛博书店认出了一个隐喻用于向美国民众推销同性恋权利的策略,以及这策略掩盖下肮脏的现实。

这是我对洛博书店的「解构」。有两种人会从橱窗外看进来:一种是想进行同性恋行为的人,另一种是不想的。对于那些不想的人,书架上的书所传递的信息是:同性恋者与他人无异,同性恋不是错,只是不同而已。既然除了从橱窗看到的,绝大多数人将永远不会对同性恋了解更多,那么那个印象就具有最重要的政治和文化意义,因为在此基础上他们对同性恋权利运动的进展就不会有惊慌的响应,或甚至予以积极支持。数以百万计的善意的美国人支持同性恋权利,因为他们相信自己从洛博看进去的就是真实。他们不会知道自己正看到的是有人精心安排的用来操纵他们,用来分散注意力不让他们看到那难以接受的真相。

对于那些想要进行同性恋行为的人,从街上看进来的景象也让他们感到自慰。它让同性恋者的生活看起来安全且毫无威胁性。换个词就是,正常。当中的很多人早晚都放弃只透过橱窗看进去,而走到里面。与第一种从橱窗往里看的人不同,他们不会被书吸引太久。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色情影片区的存在。无论最初他们可能发现这是个多么令人反感的主意(如果他们确实觉得反感),他们都留意到色情影片区才是所有客人的所在。他们会觉得单独站在书架前似乎有点傻气。最终,他们会乖乖回到色情影片区,与其他客人呆在一起。也和他们一样,会开始对这些影片着迷。敬爱的读者,那就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了此余生的地方,直到神或艾滋病、毒品或酒精、自杀或孤独的晚年生活将他们带走。

拉尔夫•麦金纳尼(Ralph McInerny)曾经对同性恋权利运动下了一个绝妙的定义:一群自欺之人的集体努力。然而,对一般公众的欺骗也是运动成功的关键所在。他们在运动中劝说基督徒,引用最近出版的一本书的书名-耶稣是同性恋-呼吁教会应该对同性情侣敞开大门,没有什么比这种形式的欺骗更过分,也没有什么比这种欺骗取得更惊人的效果了。同性恋的基督教运动依赖于一种既大又有欺骗性的计谋。我认识这种计谋,因为我被骗很久了。就像洛博的店主,成功与否取决于让那一直藏在众目睽睽下的真相改头换面。难怪绿野仙踪在同性恋中获得如此共鸣。「忽略幕后操纵者」可能是整个运动的座右铭和口头禅。

在我看来,没有一本书和前神父约翰•麦克尼尔(John McNeill)于1976年的「经典」-[教堂与同性恋者]-一样有影响力。那本书之于「Dignity」尊严,如同「共产党宣言」之于苏联。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竭力对圣经中谴责同性恋的章节提出另外的解释,并将教父和学者反对同性恋的著作放在历史的语境中翻译成与现代读者不相关的,甚至是冒犯的内容。对于像我一样天真且在性向上挣扎的年轻读者来说,第一印象是麦克尼尔提供一个针对传统教导的看似可行的选择。它让我觉得出柜的决定是有正当理由。他的论点有说服力吗?坦率地说,我并不在乎,我相信麦克尼尔的大部分读者也不在乎。这些论点用学术性的措辞,听起来令人似是而非。那才是关键。

与同一阵营的大多数成员一样,麦克尼尔将有关同性恋的辩论首先且主要视为对经文的恰当解释之辩论,这些经文包括圣经中所多玛的故事及神学大全中的相关文献。言下之意是,那些经文一旦被重新诠释或渲染得像无关痛痒,同性恋权利的拥护者便占了上风,也为同性恋在教会里扬眉吐气打开了大门。且在一定的意义上,这已被证明为真的。在辩论侧重于解经的意义上,那同性恋拥护者就已经为自己赢得了相当显著的合法性。但那是因为解释经文是一个无休止的过程,熟悉新教历史的人都应该知道。像麦克尼尔等人的努力不需要有说服力。他们只需要有用就行了。

就是如此。麦克尼尔重新诠释所多玛的故事,声称它谴责的不是同性恋而是轮奸。正统神学家已好态度响应,却天真地企图反驳他,天真是因为这些神学家们假设麦克尼尔相信自己的论点,他是以一个学者而不是鼓吹者的身份写作。麦克尼尔对批评者的论点忽视,把他们反对的基础解读为同性恋恐惧症,一再重申他原来的立场。正统神学家真的像应对神学家一样地再次回应他。反复几个回合。直到最后麦克尼尔或其他像他一样的人站出来宣称,「你们知道吗,这对彼此都无益。我们有我们的解经和神学。你们有你们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容纳不同意见呢?」那听起来很合理,很合一。如果正统派接受,他们就输了,因为同性恋权利拥护者已经赢得了一席之地,他们将永远不会被挤走了。了解关于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真理,或正确解析圣徒多马的性伦理观念,从来就不是真正的争议点。赢得参加圣餐礼的资格才是。

甚至我作为一个天真的年轻人,[教会与同性恋]的一个方面让我觉得奇怪。鉴于麦克尼尔对传统天主教的性伦理观念提出了全新的版本,但是当中几乎没有什么与性伦理有关的内容了。天主教的性伦理观念对人类性行为的目的以及与目的相一致的形式规定得相当具体。麦克尼尔对传统伦理的批判占去了书的大部分篇幅,但在他要提出用甚么来取代这方面,却只给读者留下了含糊不清的观点。就此而言,书中几乎没有任何与现实生活中的真正同性恋者有关的内容。同性恋在整本书中被当作一种知性的抽象概念。但我迫不及待地想了解出柜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除了神父麦克尼尔的指导我甚么也没有,所以我只有试图体会字里行间之意。书中仅仅有一段话,就我理解可作为线索。这真的只当作是个题外话。他曾一度表示单配偶制(一夫一妻)的同性婚姻符合教会的教导,或至少符合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后的新教会的精神。既然没有其他数据,我只有以规范的意义来解释。我的理解是,麦克尼尔认为只要是在单配偶制的关系中,同性间的性行为才是道德的。此外,我得出了看似合理的结论,就是作者了解这种关系,于是我抱着合理的期望,希望自己能找到这样的一种关系。否则,他写这本书是为了谁的好处呢?我没有天真到(尽管我确实很天真)不知滥交的同性恋的存在。可我要重申,麦克尼尔的题外话其实只是他试图提出一种同性恋的性伦理观念,这使我相信除了滥交的同性恋者,也存在着一群同性恋者委身于单配偶的关系。否则,神父麦克尼尔就是在含蓄地为滥交辩护。一个神父为滥交辩护,我根本无法想象。(是啊,多么天真。)

几年前,麦克尼尔出版了一本自传。在书中,他毫不畏惧地谈及他作为一名性生活很活跃的天主教神父-一名滥交、性生活很活跃、同性恋的天主教神父-的经历。他以一种几乎怀旧时尚的写法来描述自己在酒吧里猎艳的时光。虽然他最终找到了一个稳定的伴侣(他当时仍然是一个神父),却从来没有为多年的滥交表示过歉意,甚至不如说他的个人生活跟[教会与同性恋]中那对我意义重大的段落相去甚远。可能连他都不记得自己曾提出过在找到单配偶制的关系之前同性恋者应该保持独身。很明显他根本没想过那一段落会被人当真,除了那些只会在橱窗外看看的人-换句话说就是那些容易上当的、善良的、非同性恋的天主教徒,最好是位高权重者。或者是像我一样幼稚易受骗的,想找个理由放纵情欲的年轻人,最好是没有做太多违背自己的良心,但至少不是起初就做。笔者推断,后者最终会找到色情影片区,他们在这场骗局中的共犯就会让他们无异于其他常客。他在早期的那本书中只写了一丁点儿与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同性恋者(例如他自己)有关的内容,这显然是有原因的。

我搞不懂,[教会与同性恋者]和自传之间的矛盾怎么可能是个意外。麦克尼尔怎么能自称同性恋应该将性生活约束于单配偶制的关系内?他自己在生活中都没有做到。我只能想到一个原因。因为他知道如果说实话,他的事业就会泡汤。直到今天,尽管麦克尼尔和所有的同性恋基督教鼓吹者,像躲避瘟疫一样避免涉及性伦理的主题,但是他的生活却说明他的真正信仰。他信仰的是不受约束的性自由。他认为男人和女人应该有权利与他们所想的人,在他们所想的时间,以他们所想的方式和次数交欢。他可能会添加一些毫无意义的陈词滥调,比如没人受伤、双方都得到尊重,但熟悉近代性文化(异性恋和同性恋)的疯人院的任何人都知道,不会重视这些论调。他清楚得很,如果他说出真正意图,就不会有Dignity,也不会有同性恋基督教运动,至少不会有一丝成功的机会。那就好像扔掉书店里的书,让路人透过橱窗看到色情影片。难道我们现在不能这样吗?换句话说,前神父麦克尼尔是一个不称职的神父,是个骗子。而且因为同性间的性行为往往带来致命的后果,这个骗子双手沾满鲜血。

容我把话说明白。我相信,从麦克尼尔的实际行为中推断出来,及从他为那些天真易受骗之人的益处提出的论点中所区别出来的真正信仰,代表了同性恋权利运动的真正目的和目标,它们是以书为掩护的色情影片。换句话说,如果你们支持那被委婉称作「同性婚姻之福」,那么事实上你就是支持废除整个基督教的性伦理观念,并用毫无约束、放任自由的性市场来替代。同性恋权利运动已成功笼络大批异性恋同道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那禁忌一旦被废除就无所禁忌了。我曾听过一个异性恋的圣公会教徒这样说:如果我不想教会干涉自己卧室里的事,又怎么能容忍教会限制同性恋者的性自由呢?这可能听起来离谱,但如果你们仍然相信争论的焦点在于宗教如何对待单配偶制的同性关系,那么请准备指出美国有哪个教会接纳活跃同性恋者的同时又不接纳其他任何形式的性行为。我够成熟了,不会被「神父」麦克尼尔和他的抽象概念蒙蔽了。指出来给我看吧。

几年前,我在网上登记了Dignity的雅虎小组。当时的登记者成百上千。某次,一个迷惑苦闷的年轻人在小组贴了一个问题:有没有登记者给单配偶制赋予任何价值?我立即回复说我有。几天后这位年轻人回复我。他收到几十人的回复,其中一些回复相当不友好且有人身攻击,除了一条-我的回复-以外,其他的都叫他出去跟人上床看看,因为同性恋就是这么一回事。(这原是一个同性恋「天主教徒」小组。)他不知道怎样对付,因为他出柜之前没有一个鼓吹者让他对出柜究竟是怎么回事有心理准备。我不知道可以告诉他什么,因为当时我自己仍然困在谎言中。现在看来,解决方法很明显。我应该回复他说,「你一直都被骗了。求神的宽恕,尽快回堪萨斯吧。埃姆阿姨正等着你。」

因着我们对网络色情的所有合理关注,如果说互联网帮助我脱离了同性恋似乎有些讽刺。二十年来,我以为自己出了问题。数十位好心人曾向我保证,外面有一个完整的不一样的同性恋世界,是一个出于某种原因我未找到的世界,这个世界属于敬畏神、与异性恋无异的、相信单配偶制、忠贞的同性恋。他们向我保证,他们亲身知道(确实地真正地)有这样的人存在。他们自己认识这样的人(或至少曾听那些认识他们的人说过)。然后我相信了,尽管时间越久我越难相信。后来我有了台计算机并登记了AOL。「好吧,」我给自己找理由,「道德上保守的同性恋者显然害羞又小,害怕突然的运动。他们不喜欢酒吧和洗浴中心。我也不喜欢。他们不去参加Dignity的集会或大都会小区教堂的崇拜,因为同性恋『教会』实际上是冒充敬拜场所的公共洗浴中心。但道德上保守的同性恋者没有理由不能登记AOL并提交个人资料。如果我可以,任何人都可以。」所以我登记了。我填写了个人资料,说自己是一个保守的天主教徒(一般般的),喜欢古典音乐、戏剧、读好书,以及跟以上有关的有趣的谈话。我说非常想要认识其他志同道合的同性恋者,建立友情并发展爱情。我尽量把话说清楚,我对一夜情并不感兴趣。在上传个人资料后的几分钟,我收到了第一个回复。只有三个词:「几英寸长?」我在AOL寻找真爱的经历从此一落千丈。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第一次出柜时,同性恋权利拥护者将同性恋者之间的滥交普遍地归咎于「内在同性恋恐惧症」:男同性恋者,比如非洲裔美国人,将自己从美国主流文化中所学到的谎言内化并表现出来;此外,同性恋者被迫在灯光昏暗的酒吧、洗浴中心和公园里寻找爱,以免骚扰恐同的主流。有人告诉我们,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允许同性恋公开化,不怕遭到报应。为了使同性婚姻合法化,像安德鲁•沙利文(Andrew Sullivan)这些活动家们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论点。在二十年前这看似合理得很。但臭名昭著的1969年纽约石墙暴动-如同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列克星敦和康科德(美国革命战争的第一场战役)-已经过去三十五年了。那段时间内,同性恋者在美国各大城市和很多中小城市为自己拓展公共空间。他们已经有机会在这些空间中创建任何他们所想的,那他们创建了什么呢?就是寻找性伴侣的新空间。

除了宣传价值,像洛博那样的书店同时兜售诗集和兜售色情影片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若没有色情影片,他们很快就会倒闭。而且,事实上,大多数同性恋书店就算有色情影片也已经倒闭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初爆发过一次高潮之后,同性恋出版急剧下降,且没有任何复苏的迹象。新鲜感一旦消失,同志很快就厌倦了关于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上床的读物,更愿意用自己的时间和金钱追求真实的东西。男同和女同小区中心奋力维持大门敞开。同性恋教会继续存留,敬拜者经过星期六一个晚上在酒吧里寻找性伴之后可以安然睡去,而且自己污秽的良心得到洁净,不会有危险听到教会里的讲道说泡吧和信奉圣经有冲突。住在英国的时候,我被伦敦的同性恋文化震撼了,那里复制了美国的同性恋文化。在巴黎、阿姆斯特丹和柏林也是如此。同性恋是美国最成功的文化出口品之一。欧洲同性恋社交空间的焦点和美国的焦点一样:性。网络空间现在是那艘超强的现代麦哲伦号的最新领地:男同性恋追求性伴侣的新领地。

可是,在这一点上,怎么可能把男同性恋的滥交归咎于内化的或其他方式的同性恋恐惧症呢?基于一厢情愿的证据,安德鲁•沙利文想让我们相信合法化的同性「婚姻」将会使男同性恋者热爱家庭,现在用于建酒吧、洗浴中心的精力将来都会用来建栅栏和供两辆车用的车库。沙利文拒绝面对的是,男同性恋者滥交不是因为「内在同性恋恐惧症」,或法律禁止同性「婚姻」。同性恋者滥交是因为当有选择的时候,他们压倒性地都选择滥交。而去破坏我们的文明社会的基本构成-家庭-是不会改变这一现状的。

我曾读过一篇坦诚的文章,其中沙利文承认他推动同性「婚姻」事业的真正原因。他大面对自己性生活中的肮脏本性,那比大多数同性恋激进分子准备面对的要多,他深感后悔。他希望可以过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显然他认为如果婚姻是合法的选择,他可能做得到。相比大多数同性恋激进分子,我更尊重安德鲁•沙利文。我认为他认真地协调自己的性欲与良知。但冒昧地说,我们剩下的这些人是否准备好牺牲家庭的制度,并毫无依据地期望这样做会让沙利文不再放纵呢?

但是,除了生育,同性恋者可以用类似传统天主教性伦理的观念-换句话说就是终身单配偶(一夫一妻)制,来约束这难道在理论上不可行吗?理论上当然可行。1968年,要避孕药仅限于已婚夫妇使用,以避免我们陷入道德混乱状态,这在理论上也可行。理论上可行,但实践中不可能。不可能是因为同性恋权利运动中,稳定性取向这一整个概念事实上并没有依据。

法国文学批评家和社会宗教学家勒内•吉拉德(René Girard)认为人类的所有文明都建立于欲望之上。直到今天,整个文明用一堵精心设计又遥不可及的禁忌和限制之墙包围着欲望(包括性欲)的对象。我们在现代西方看到的并非是,一些可敬的但遭人鄙夷的形式的人类爱情得到合法化。我们所看到的是,文明的共同标准降至最低:放纵无度的欲望。说我们已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是太轻描淡写了。女士们先生们,请系好安全带,看来我们要过一个颠簸的千禧年了。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所有人都被假定为异性恋。然后同性恋被介绍为一种另类。乍看之下同性恋似乎不像是重大的修订,因为除了生育以外,同性恋至少在理论上并没有损害其他的传统性伦理观念。两个同性别的人(在理论上)可以坠入爱河并生活在单配偶制的承诺之下。然后双性恋被引进来,性革命的真正影响才变得清晰。单配偶(一夫一妻)制失效了。道德规范失效了。DIY(自己做)性行为成了家常便饭。想要知道那是什么的人最好上网去查。互联网可以最清楚地展示这分崩离析的文明。

以雅虎为例。雅虎可以让有共同兴趣的人创建群组来互相联系,共享信息。如果这让人联想起系谱学家和集邮者的形象,就大错特错了。如今有成千上万的雅虎群可以满足任何一种可想象到的性变态行为。其中的一些人甚至远远超出萨德侯爵(译者注:Marquis de Sade,萨德侯爵,一位法国贵族和一系列色情和哲学书籍的作者,尤其以他所描写的色情幻想和他所导致的社会丑闻而出名)的幻想。那些在前几年只能一直幻想的人如今更容易幻想成真了。我在网上遇到过一个人,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被人用真皮钱包抽打,必须是真皮,而且必须是钱包,而且要用真皮钱包来打他。不一定要用过时的生殖器摩擦。这个人想要把Gucci的标志纹他的背上。没有比这更高的激情了。他坚持认为这一欲望之于他的性本能就如想要和男人上床的欲望之于我,十分重要。而且,他还建立了一个雅虎群,里面有三百多成员,他们都有同样的爱好。在这个宇宙中,没有什么事物、什么人或动物的身体不能被色情化。那么,用真皮钱包抽打的欲望是一种「性取向」吗?如果不是,它和「性取向」又有什么不同呢?

从前我可能会哼一声,说「当然是不同的。你不能跟一个真皮钱包共度一生。你不能跟一个真皮钱包坠入爱河。你所说的是恋物癖,不是一种性取向。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事实是我遇到的所有男同性恋都迷恋一切带有暗示性的物化和非人格化的男性裸露皮肤,我现在认为这种区别根本就是诡辩。皮革毕竟也是皮。网上的那个家伙和普通男同性恋者之间唯一的真正区别是他更喜欢意大利产的古铜色牛皮。

多年来,我参加了各种同性恋和同性恋友好的教会崇拜。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在讲台上-或其他地方-不约而同地决口不提一句说人的性行为应该受约束。如果读者熟知Dignity、Intergrity、大都会小区教会或者主流的新教以及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后的大多数天主教徒,让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你最后一次听到关于性道德的讲道是什么时候?你听过关于性道德的讲道吗?我理所当然地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的神父、牧师真的相信美国的基督徒不需要关于性道德的讲道吗?

骇人的真相是:作为一个国家和一个教会,如果我们允许自己被单配偶制的同性伴侣的谎言蒙蔽,那么我们欢迎来到祭台栏杆前参加圣餐礼的(假设我们还有圣餐祭台栏杆)不只是那些数量极少的已经同居数年的同性伴侣(其中的大部分通过放弃一夫一妻制来追求关系的稳定性);我们也会将各种类型的性口味(从过去的手淫和通奸到最古怪的性恋物癖)通通合法化。换句话说,我们将为西方文明的自我毁灭送上祝福。

但是,在媒体大肆报导下,那渴望结婚的同性伴侣的恩爱形象是怎样呢?这曾经让我深深不解。纽约时报毫不费力地找来了成功的同性伴侣,为他们拍照和采访。但是,我竭尽全力都遇不到在奥普拉脱口秀上频频出镜的那类情侣。媒体对于报导同性恋的真相根本无动于衷也没有丝毫兴趣。

我在网上认识了怀亚特(化名)。他陷在一段糟糕的同性关系中五年了。他的伴侣不忠,还是个身染毒品的酒鬼。这段关系简直就是斯特林堡的恶梦。当佛蒙特州合法化同性「婚姻」时,怀亚特把它当作他们之间关系的最后生机。他和他的伴侣飞到佛蒙特州去「结婚」。这引起了当地报纸的关注,他们刊登了一篇附有婚宴照片的故事。故事中,怀亚特和他的伴侣被描述成恩爱的一对,终于有机会公开庆祝他们的结合。完全没有提到毒品、酗酒或不忠的事。但是,这场婚姻在几个月后告终。报纸未做任何后续报导。换言之,美国其中一个大城市的一流日报刊登了篇误导性的故事,这个故事可能让不止一个年轻人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像怀亚特和他的「伴侣」那样幸福。这正是悲哀的部分。

但人们很少读到像我朋友哈利这样的故事。哈利(化名)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秃顶中年男人。他结过婚,并有一双成年的女儿。他却不开心。哈利说服自己不开心的原因是他是同性恋。他离婚了,妻子现已改嫁他人,他的女儿不再和他说话,他发现,肥胖秃顶的中年男人在同性恋酒吧里并不都受欢迎。奥普拉不知怎么地忘了提这件事。如今哈利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物以防自杀。

还有另一个我认识的人,恰巧和前文提到的人同名。哈利(化名)大约三十岁(但可能看起来像二十),有摩门教的背景,天真无知。不像之前那个的哈利,他毫不费力地就找到约会对象。或开始一段恋爱关系。问题是他的恋爱从没超过两三个星期。哈利的酗酒毛病也越来越严重。(摩门教箴言就讲这么多了。)凌晨两点如果你碰巧在酒吧,若有兴趣的话哈利可能可以陪你过夜。第二天他可能因为喝得太醉记不得你,而在这个时候他真正想要的就是有人来抱他。

同性恋文化是一种悖论。美国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往往是民主党自由派人士,或者在英国就是工党支持者。他们倾向于那些政党的理由是它们的政策对被欺压和逼迫者的需求更敏感更有怜悯。但同性恋酒吧却没怜悯可言。它代表了最达尔文主义的自由放任的性市场。不准备竞争的人没机会,游戏的规则既残酷又无情。我还记得有一次在伦敦市中心的一个同性恋酒吧。那里的男人大多健壮结实,二十或三十出头。一个看起来七十多的老绅士走进来。仿佛死亡天使一样出场。在那个拥挤的酒吧,他的周围被空了出来,没人想接近。好像他的影子带着传染病毒。很明显他的存在让其他客人紧张。他静静地站在吧台边,点了杯饮料。他没跟人说话,也没人跟他说话。最后他终于喝完了饮料离开的时候,所有那些强壮健美的泡吧者都解脱似的松了一口气。现在他们可以回去假装男同性恋者永远年轻健美。亲爱的读者,你们知道什么是「bug chaser(追虫者)」吗?一个bug chaser是一个希望感染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以致永远不会变老的年轻男同性恋者。而这就是哈利离开他的妻子,和另一个哈利离开他的教会,去寻找幸福的世界。

我认识很多人像这两个哈利。但我只见过极少数人与我们在奥斯卡获奖电影费城故事或纽约时报一类刊物中看到的完美形象一样。我怀疑媒体忽视了像那两个哈利这样的人的存在。同性恋人群普遍不幸福的事实被隐藏起来,而幻想和不切实际的「榜样」被提出来,让大众接受。有理由对关于「同性恋是好的」这一命题作严肃辩论,但没人进行这种辩论,因为大部分主流媒体已经作了他们(和我们)的决定。

但要永远藏着色情影片很难的。住在伦敦时,我有个很棒的朋友,名叫麦琪。麦琪(化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她对受欺压的人特别有心。和大多数自由派一样,她对自己有开放无偏见的思想深感骄傲,彷佛荣誉徽章一样戴在身上。麦琪住在一间跟她心胸一样宽的房子里,她所有的孩子都已经长大搬走了。她有几个房间要出租。碰巧她的两个年轻租客是同性恋。玛吉的第一反应是非常热心。她从来不认识多少个同性恋者,并认为租给两个同性恋者可以证明她的确思想开放。她相信这将是一个学习经验。确实是一种学习经验,却不是她在心里想的那种。有一天麦琪告诉我她的烦恼和疑虑。她谈到,每天早上跌撞地跑到餐桌前发现两个陌生人坐在那里,她的两个租客前一晚带了两个陌生人回家。连续两个早晨出现的两个陌生人几乎都不同。她其中一个房客与伴侣分居两地,而当他的伴侣不在时,他可以在任何地方自由地寻求慰藉。她提到每天不得不处理租客混乱生活中的情绪波动。她告诉我,有一天下午发现一位警察站在门口,要找其中一个租客,那个租客被指控试图兜售毒品给在校学生。正是同一个租客也从事卖淫活动。麦琪不知道怎样面对这一切。她拼命想要保持开放的态度,继续相信同性恋者不会比其他人糟,只是不一样而已。却无法协调她的经验和这种「宽容」的假设。事实是两个租客终于搬走了,这是她殷切期待的大事,当需要贴出一个新出租广告的时候,她想加上这一条:恕不接受同性恋租客。我不知道跟麦琪说什么,因为我和她一样迷惑。我想要不顾所有的事实依据,继续坚持我的幻想。

我确信,很多(即使不是大多数)熟悉同性恋者生活的人知道真相,只是不肯面对。我最好的朋友在读研究生时加入了同性恋权利运动。他和一个女同性恋同事有时为受困于自己性取向的年轻人作辅导。有一次,他们两人遇到一个年轻的男子,严重肥胖而且满脸痘痘。这个年轻人口若悬河地讲述自己出柜之后期望寻找的幸福。他想要找一个伴侣,两人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我的朋友从头到尾一直在想,像他这么肥又长着脓胞的年轻人走进一个酒吧,在找到座位前会不会被大卸八块。后来,那个女同性恋者转身对他说,「有时候,还是留在柜里更好。」我的朋友告诉我,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决定性的时刻。这个女同性恋者自称敬爱欣赏男同性恋者。她曾对他们的仁爱、怜悯和创造力赞不绝口。但在那一刻,她实际上告诉了我的朋友,她真的知道同性恋生活是怎么一回事。就好像肉一样,除非你是块好肉,不然就别到超市里罢。

另一次,我向一个女性恋者抱怨说我的幻想破灭了。她对此表示极大的赞同。她有一个十几岁的儿子,到目前为止他从未表现出对任何一个性别感兴趣。她知道作为一个女同性恋者,不应该在意他选的路。但她向我承认她的确在意。因为她深知男同性恋者的生活,她发现自己在暗暗祈祷儿子会是异性恋。作为一个母亲,她不想看到儿子过那样的生活。

发疯的流行定义是,继续做同样的事情时,期待有不同结果。我正是那样,我从始至终都在努力成为一个幸福的同性恋者。我是个疯子。好几次我向那些看来似乎比我当初更适应同性恋生活的人提出建议。首先,我觉得同性恋者的生活的确和看起来的一样糟,我想确认我的这种感觉是否准确。然后我想要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它什么时候会变好?我可以做些什么让它变好?对于这些问题,我得到两种响应,这两种响应都让我既心痛又困惑。第一种是拒绝我的建议,常常强烈地拒绝。有人告诉我,是我有毛病,大多数同性恋者过得很好,那些感觉只是我基于自己的经验归纳出来的(那我应该从谁的经验中归纳呢?),我应该闭嘴,不该再用自己的「内在同性恋恐惧症」来叨扰他人。

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开始去见一位辅导。马特(化名)是个幸福的已婚男人,孩子已经上大学。他对同性恋的所知来源于其他同行,他们告诉他同性恋并不是精神疾病,同性恋者没有理由不能得到幸福充实的生活。当我第一次把自己的悲哀全盘托出时,马特说其实我也并没真正出柜。(我还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但怀疑这像相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浸信会信徒告诉跌倒的人他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得救。)他跟我说,我要回去,再试一次,继续寻找积极的经历,他深信我可以有这种经历,这种信心基于比美国精神病学协会的裁决更不可靠的证据。他几乎没有同性恋者的亲身经历,但他的同行却向他保证,洛博书店里的书正是同性恋生活的真实写照。我知道马特其实很无知,但仍然想要相信他是对的。

马特和我发展出一种治疗性关系。我们一起度过的一年中,他从我身上学到的远比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更多。我尝试接受他的建议。那一年我正与另一个研究生合住一所房子,他正在出柜的过程中并经历着自己的幻灭。因为我一直是他唯一的同性恋朋友,并鼓励他出柜,所以他的痛苦直接针对我,而我们的关系深受其害。同时,我与一个公开同性恋的教员建立了亲密的友谊。当我刚通知马特时,他欣喜若狂。他以为我终于成功出柜了。这位同系教员正是我需要的那种朋友。但事实证明,尽管有着专家的完美外表,这个教员是极度不安的人,把所有的朋友都逼入情感的地狱,我与马特分享时,他吃了一惊又无话可说。(我尝试约会,但是,像往常一样经历了我所有同性恋关系中都有的同一模式。友谊持续的时间和发情期的一样短。一旦发情期冷却,伴侣对我的兴趣随之消散。)那年年景不好。年底,我记得马特用呆滞的目光盯着我,一脸惊弓之鸟的表情,他说,「你知道吗,作同性恋比我想象的要难得多。」

话说回来,这些年并不是和我谈过的每个人都拒绝我。一次我和一个以前在多明我会的英国人通信。当我知道他是同性恋,因为出柜而被踢出修会时,我很兴奋。他的一本书上有电邮地址,于是我写信给他,想知道他的同性恋生活是否与我大不同。我猜一定不同,因为他已经写了几本书,充满激情地捍卫同性恋者在教会中的权利。他对我的响应彻底结束了我的同性恋生涯。令我惊讶的是,他承认他的经历像我。他建议我不断努力,最终一切都会好起来。换句话说,这么一个卓越的人,他的书本来对我意义重大,却只能建议我继续做同样的事情而期待不同的结果。合理的结论只有一个。如果我接受他的建议,那我可能就疯了。花了二十年,但我最后得出结论-我不想再疯了。

所以我怎么样了?我加入休斯顿的一个激进正统教区,这是神给我的最棒的礼物之一。我最好的朋友马克(化名)和我一样,也是一个从同性恋疯人院里逃出的难民。尽管属于长老会(人无完人),他也是个虔诚的信徒。从马克身上我学到了,两个男人可以衣冠整齐地彼此相爱。

有人说,教会反对同性爱情。这不是真的。教会反对同性间的性行为,在我的经历中,同性间的性行为根本不是爱,而是迷恋,成瘾,是为了弥补残缺的阳刚之气。

我不为以前的生活自豪。事实上,我感到深深的羞耻。但是,如果这篇文章可以让一个幼稚易受骗的人避免犯同样的错误,那么也许借着圣母玛利亚,她纯洁的配偶圣若瑟,我的守护神埃德蒙•坎皮恩(Edmund Campion),圣若瑟玛利亚•施礼华(St. Josemaría Escrivá)的帮助;借着蒙福的贡比涅迦密会殉道士的帮助;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借着我与众不同的超然的导师-受人尊敬的约翰•亨利•纽曼(John Henry Newman)的帮助,我至少可以期望,我将会有的那几个世纪的炼狱会有减刑。

所以,作为一个教会和一种文化,我们需要做什么?撕掉那体面的外衣,并揭露隐藏的色情。开始劝说同性恋者面对他们生活的真相。停止关于创世纪第19章的正确解释的辩论。让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埋在硫磺中吧,那是他们该去的地方。所多玛就隐藏在我们眼皮底下,此时此地,就在当今。有一次,当我准备一个关于红衣主教纽曼的演讲时,以这种方式总结了他关于基督教教义发展的经典论文:真理成熟,谬误腐败。同性恋权利运动腐烂透顶,没有前途。没有一丝生机。那些卷入其中的人早晚会从肆无忌惮的欲望之梦中醒来,不然就是死去。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是问:还有多久?有多少孩子还要被当作摩洛神的祭品?

直到几个月前,休斯敦也有一家洛博书店。意料之内,我敢肯定,它的布局跟奥斯汀的那家一样。它离我去的加油站只有几个街区的距离。最近,我趁着汽车换轮胎时在附近走走。我注意到一样东西。在洛博书店的门上挂着一把锁。门上的标志写着,「前任租客因拖欠租金被逐出」。那些书和色情影片、它的门面和所掩盖的一切,现在都一去不复返了。感谢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