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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违反「凌驾诸法之律」
Scott Lively
本篇为Scott Lively代表维护家庭法律中心(Pro-Family Law Center)与加州美国家庭联会(American Family Association of California)于2004年1月28日于加州柏克莱大学举办美国公民自由联会(ACLU)辩论上发言。
当西方文明发展最蓬勃之时,自然律概念是所有理念之基础。无论科学、宗教与法律都有同样前提:世界按既定秩序运作。亚里士多德即首位按此前提而提出整套哲学概念者,其目的论即说,万事皆有其目的,格其律即致知。举例说,眼睛,是为看见。
目的论,也为今天所称的科学法提供基础-借着某段时间内观察所得数据概括成物理规律。科学法必须假设宇宙运动有其规律、逻辑与常态。
基督教亦持同样前设。事实上,使徒保罗在罗马书即解释说,透过观察受造秩序,即可知神的真实与真际。教会史上,奥古斯汀与亚奎那均常借亚里士多德理论阐述保罗教导,以实际的用语解释圣经展现之创造论观念。他们观察到,受造世界之设计秩序-包括道德律-在逻辑上吻合物理定律,同样恒定与可靠。
某程度上,进化论哲学亦采取同样前提,不过以其他发展过程及随机性取代造物主的作为,却仍持万物有既定秩序之观念,且这秩序是可发现的。达尔文认同万物各有规律,以某套方法运作。
西方法律亦建基于同样前提,以自然律为根基;此说先由亚理士多德提出,继而由教会学者扩充,仍然影响着今天后现代社会。遵循先例的普通法原则,今称判例,即建基于此观念-个案公理不由法官发明,他只是按外在道德秩序发现此理;因此,称职的法官不会就同一件案判决两次,因为理论上,判决不由他个人意愿。
美国独立宣言亦秉持自然律前提,声明民族自主权蕴含在自然、并创造自然的神之内。
普世人权宣言是所有国际人权法之根基,亦秉持此前提。宣言反映自然律之法理,所以重提此理,皆因纽伦堡审讯纳粹战争罪行之需要而使然。纳粹党认为,在逻辑上,符合德国法律之行为,他国无权判为非法;当时美国高等法院大法官Robert Jackson诉诸自然律,驳倒当时讲求民族自主的世界主流观点,提出「凌驾诸法律之上的外在道德律」,能制约所有民族。
现代环保运动,是秉持目的论哲学与道德律又一范畴,诸如生物多样性、物种相依存、生态系统等观念,皆本于纯自然律前设-即生命必有其设计秩序。再者,环保运动视尊重生物秩序为合乎道德;其合理推断是,尊重生物秩序会有好结果,违反之即招来恶果。假若人破坏雨林之半,或将毒物弃于潮间带,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必招致死亡。
恳请各位辨明,人类不仅是生物秩序一部分,我们本身也有生态系统,称为自然家庭-源于一男一女,和夫妇亲生或领养的小孩。
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性爱于人伦自有其目的,此乃植根于我们内蕴之异性恋生理结构。如早期科学家,我们只要在一段时间内观察性行为对人体之影响,即可见若干生活方式容易招致疾病与死亡。又如因观察归纳出道德律之宗教徒,明白宗教律例所以规范性爱,是维护自然婚姻之安全环境。即如达尔文,我们敢说,削弱繁殖力之性爱必然逃不过物竞天泽之理,必会遭遗传基因淘汰。再如Robert Jackson、还有二千多年来众法官,我们反对人为一己私欲妄顾显然的宇宙真理。又像现代环保主义者,我们可以预料,一旦撤去自然家庭其社会与法律保护,必对我们招来恶果,且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