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religionnews.com/2016/06/20/why-same-sex-marriage-will-pave-the-way-to-polygamy/
Why same-sex marriage will pave the way to polygamy
為什麼同性婚姻將為多配偶制鋪路?
彼得·斯賓格(Peter Sprigg)
2016年6月20日
Photo courtesy of FeSeven via Shutterstock(http://www.shutterstock.com/pic-179087879/stock-photo-polygamy-metaphor-king-surrounded-by-queens.htmhttp://www.shutterstock.com/pic-179087879/stock-photo-polygamy-metaphor-king-surrounded-by-queens.html?src=3ARqQiR3RK9v0XxOp1YiKg-1-2l?src=3ARqQiR3RK9v0XxOp1YiKg-1-2)
奧貝格費爾案之後,我們都更接近於婚姻的附加重新定義-包括多配偶和多重多元婚姻。
(RNS)「它會帶來什麼危害呢?」
這是那些支持同性婚姻的人經常問的問題(http://www.nytimes.com/roomfordebate/2010/08/04/gay-marriage-and-the-constitution/judge-walkers-factual-findings)。
我嘗試以一本筆者寫的小冊子來回答這個問題,由家庭研究理事會出版,題為「同性『婚姻』的十大危害(http://downloads.frc.org/EF/EF11B30.pdf)」。
如今,美國最高法院決定重新定義婚姻(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的一年後,我們還沒有關於家庭結構中各種變化所需的資料。雖然,我的一些預測已成為現實。
最明顯的是對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攻擊疾速增多。在奧貝格費爾案之前,我們得到保證說,重新定義婚姻除了對同性伴侶之外不會對其他任何人產生影響。然而今天,LGBT激進分子向最溫和的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措施發動攻擊越來越多。
另一個預測還得到了大量的驗證-儘管沒那麼多公眾關注。在奧貝格費爾案之後,我們都更接近於重新再定義婚姻-包括多配偶和多重多元婚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CyR0HtehqA)。
一些評論家抓住機會為多配偶制辯護,其中一個就在奧貝格費爾案結束後的數小時採取行動。就在宣佈裁決的同一天,自由撰稿人弗雷德里克•波爾(Fredrik deBoer)為「政治」新聞網(Politico)撰寫一篇評論文章,名為「多配偶制合法化的時候到了(http://www.politico.com/magazine/story/2015/06/gay-marriage-decision-polygamy-119469)」。
「既然我們已經重新定義了,愛情、委身和家庭並不單單由性別驅動,」波爾問,「那為什麼它應該僅僅限於兩個人呢?」對於那些支持法院判決同性婚姻的人士-特別是同性戀激進分子-很難拒絕波爾的觀點說,如今「進步和開明人士」認可「衡量所有關於性行為和戀慕行為的標準,就是當事人的認同」。
然而,一名在布魯金斯學會工作的同性戀維權人士喬納森·勞赫(Jonathan Rauch)試圖在「政治」新聞網上劃分界線(http://www.politico.com/magazine/story/2015/06/polygamy-not-next-gay-marriage-119614_full.html?print#.VZP3kkbLlG4)以反駁波爾的觀點。勞赫提到了一些對多配偶制的影響的擔憂(相當合理的)。他說,在一夫多妻的社會,往往存在「高階地位男性間為了坐擁眾多婚姻機會(即,多名妻子)而產生的競爭,使得低階地位的男性被冷落」。這種體制是社會不安定因素(http://www.jonathanrauch.com/jrauch_articles/the-problem-with-polygamy/),會導致(據一項研究(http://www.eurekalert.org/pub_releases/2012-01/uobc-mrm012312.php)表明),「更高機率的強姦、綁架、謀殺、人身攻擊、搶劫和詐騙。」
然而,盡管他有這些反對,反對多配偶制的論點,很大程度上,與反對重新定義婚姻以包括同性婚姻的論點非常相似。例如,勞赫提到有研究發現,單一配偶制婚姻「使兒童福祉得到大大提高」。同樣的論點,可以說,由婚內親生母父撫養可以大大提高孩子的福祉-那是同性伴侶撫養的兒童不可避免被剝奪的。
勞赫稱,在奧貝格費爾案之前,同性戀者進入婚姻的所有能力都被剝奪,但是對未來的多配偶者卻不是這樣。因為很多如今自我認同為男同性戀或女同性戀者-包括數量不少的同性「婚姻」訴訟的原告-之前都已經與(對異性配偶)結婚,這個論據是無力的。婚姻辯論中的真正需求是消除(基於性別的)自由選擇婚姻伴侶的限制。多配偶論者都也有同樣的需求(就數量而言)。
同情多配偶制的媒體報導也已經出現,比如美國新聞網ABC News(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0SOCcRWrrE)在奧貝格費爾案不到一個月之後發表的一篇新聞。它講述了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對女同性戀者決定邀請一名男性加入她們行列成為三人行。其中一個女性顯然把這個理論當真-作為一個雙性戀者,同時擁有一名女性伴侶和一名男性伴侶才符合她的性取向。
對多配偶制,越來越多人接受並不只是傳聞。相親網站(http://www.theatlantic.com/technology/archive/2016/01/ok-cupid-is-opening-up-to-polyamorous-relationships/423162/)OkCupid現在允許用戶搜索多重多元關係。該網站聲稱,他們的調查顯示只有少數使用者說他們委身於一夫一妻制,數量從2010年的56%下降至如今的44%。
這一切暫時仍沒意味多重多元關係合法化。但是,同性「婚姻」運動的第一步是最高法院在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案(Lawrence v. Texas)(2003年)否決了刑事制裁同性戀行為的法律。多配偶維權運動已經有了自己版本的勞倫斯案例-一位聯邦法官推翻猶他州認定多配偶關係為犯罪行為的法律。
婚姻對同性伴侶開放之後,性革命的突擊部隊並無止於重新定義「婚姻」。與此同時,他們正努力對「性別」本身重新下定義,催逼每個人都要肯定和慶祝那些自稱是女性的男性及那些自稱是男性的女性。美國人惟有尋思-這個文化進步派的運動似乎從不滿足,「下一個是什麼?」
彼得·斯賓格是家庭研究理事會的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