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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ristian.org.uk/news/parents-told-accept-gender-ideology-refused-adoption-canada

加拿大:父母被告知接受性別意識形態,否則被排除收養權利

2017年1月30日

20170321

Trevor Allen

在法案下,反對性別意識形態的父母將被排除收養和撫養的權利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家庭正受到該省省長提出的一份法案的威脅,該法案可以用來推動家庭中的性別意識形態。

該法案名為「Supporting Children, Youth and Families Act」,是由安大略省省長凱薩琳·韋恩(Kathleen Wynne)推動的。凱薩琳自身也是同性婚姻結合的。

該法案被稱為「極權主義」的,自從推出以來已受到廣泛的批評。

性別意識形態

批評者稱在該法案之下,反對性別意識形態的父母將被排除收養和撫養的權利,因為被指為不能提供一個「最有利孩子」的家。

這個意識形態會包含性別多元(男女以外還有其他性別)論或人「困於錯誤身體」的概念。

加拿大Campaign Life Coalition的副主席傑夫(Jeff Gunnarson)說,「省長禁止傳統原則的加拿大人成為父母,說是為了孩子最大的利益,這完全是一個謊言,必須被揭露」。

他補充說,「這個自由黨政府實際上在告訴不相信性別意識形態理論或同性戀生活方式的加拿大人:『你們不配做父母。你們是二等公民,必須被禁止收養孩子。』」

州府控制

REAL Women of Canada的副主席蘭多爾特(Gwen Landolt)說,該法案是省長性別意識形態的反映。省長「不重視家庭,認為州府應當用她的性教育來掌控孩子」。

她補充到,「這是她意識形態的反映,不是父母的意識形態的反映」。

法案還定出,為了保護兒童,父母不能以宗教信仰作為養育孩子的考慮。

相反,它要求父母「按照孩子或青年的信條、社團身份和文化身份」來養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