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天主教收養服務的歧視
美國的天主教慈善機構(Catholic Charities)一直在為有需要的孩子提供收養和寄養服務。天主教慈善機構擔負的是最艱難的兒童安置,包括年長的、受虐待的兒童,以及有特殊需求兒童的安置。當為孩子安置夫婦收養時,天主教慈善機構確保孩子們享有一對已婚父母的照顧。
在2006年,波士頓天主教慈善機構-美國最悠久的收養服務機構之一-面臨一個艱難的抉擇:要麼違背良心,要麼關門歇業。若要得到該州的認可,波士頓天主教慈善機構不得不遵守該州禁止「性傾向歧視」的法律。因為麻省已經對婚姻重新定義,天主教慈善機構不得限制只將兒童安置限於已婚夫婦。天主教領袖要求該州提供宗教赦免,但是遭到拒絕。波士頓天主教慈善機構被迫關停其收養服務。
2006年晚些時候,三藩市的天主教慈善機構面臨相似的艱難抉擇,也被迫關停其收養服務。
在華盛頓,華盛頓教區的天主教慈善機構-它已經為兒童和家庭提供援助有80多年-與哥倫比亞特區就其寄養和公共收養項目達成合作。然而,在2010年,一項重新定義婚姻以包括同一性別的二人之間的結合的法律生效。該區然後告知,天主教慈善機構不會再是合格的寄養和收養合作夥伴。為什麼?因為作為一個天主教機構,天主教慈善機構致力於將兒童安置給已婚夫婦,以便每個孩子可以有一個母親和一個父親的經歷。
2011年,伊利諾斯州的天主教慈善機構的附屬機構沒有向該州的新規定妥協,而是選擇關停。該新規定申明,如果天主教慈善機構拒絕將兒童安置給同性配偶寄養或收養,該機構將不再能得到該州的資金援助。「以寬容的名義,我們卻不被寬容」,伊利諾斯州斯普林菲爾德教區(Diocese of Springfield)的主教湯瑪斯(Thomas J. Paprocki)如是說。
名為2017年兒童福利提供者納入法(Child Welfare Provider Inclusion Act of 2017)(S. 811 / H.R. 1881)的法律已經在美國國會兩院被提出,以便解決上述這個問題,確保沒有收養機構在美國被排除不能服務那些最脆弱的孩子。
我們最珍貴的自由真的受到威脅嗎?
在當下諸多挑戰中,有多個州政府都尋求踐踏天主教慈善服務提供者的良心權利。宗教自由不只是敬拜的自由;它包括為所有美國人共同利益做出貢獻卻不需妥協我們信仰的能力。當宗教自由沒有得到正確的理解,所有美國人都受到損害,包括尋求收養和寄養家庭的兒童,以及希望尋求基於信仰的慈善提供者以便安置孩子的生身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