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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關於變性的說法是甚麼?
答:雖然聖經中沒有特別提到變性手術,但從創世紀開始,人類的性就被清楚地闡明了:「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記1:27-28a)。創世記1:31告訴我們,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若說性是沒有關係的,就是不同意神對受造物的設計和祂所宣稱的受造物都甚好。
神對合宜的性行為也說清楚。性必須在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才可享有(哥林多前書7:2;希伯來書13:4)。同性戀行為是錯誤的(創世紀19:1-13;利未記18:22;20:13;羅馬書1:26-27;哥林多前書6:9)。變裝(女穿男衣,男穿女衣)是不可接受的(申命記22:5)。神也談論性別角色,如男人在家庭和教會作頭(以弗所書5:21-33)。然而,聖經並沒有討論文化定型的性別角色。事實上,它提供了人格的一個全貌。聖經一方面明確了男女的差異,另方面也提及同時是養育者和勇敢領袖的很多男性和女性的例子(如大衛和箴言31章的妻子)。聖經沒有任何地方暗示一個人的性是可協商的或是可選擇的。聖經肯定了男性和女性的價值和人格。人的性別是重要的,但我們不只是性化的生物(加拉太書3:23-29)。所以,看來,變性手術按聖經是不可接受的。
然而,必須提到一些非常罕見的例外情况。有些人在性別方面有身體缺陷。最常見的-雖然還是極為罕見的-是一種雌雄同體的狀況,即是一個人又有男性又有女性的性器官。對於有性發育障礙的人,通常可以確定其遺傳性別和通過醫學干預修補其出生缺陷。當然,這不是一個變性手術,只是對身體問題的一種補救。
性別的扭曲是罪,但那些有性別認同掙扎的人是有出路的。對於那些因為過去的傷痛或虐待而考慮做變性手術的人,可以通過耶穌基督得醫治。那些想挑戰性別的類別以尋找某種自由的人,可以在與神的關係中找到真正的自由。欲變性以進行罪惡的性行為的人,可以悔改並得拯救。保羅寫道,「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6:9-11)。若沒有基督,我們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以弗所書2:1),但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以弗所書2:5)並被賜予一個新的身份,作為神的家族的一個成員(羅馬書8: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