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ristiannews.net/2015/06/17/southern-baptists-declare-no-court-can-change-gods-definition-of-marriage/
美南浸信會宣言:沒有法庭能改變神對婚姻之定義
Heather Clark
(http://christiannews.net/author/heather-clark/)
2015年6月17日
美國俄亥俄州哥倫比斯巿(Columbus)消息:美南浸信會聯會委員於周二決議宣布,該會將持守聖經創世記所載婚姻定義,沒有法庭或政府當局能改變神的定義。
美南浸信會總幹事、阿拉巴馬州一所超級教會牧師Ronnie Floyd於會後向早已聚集門外的會眾宣布此決定,群眾喝采。「無論美國最高法院、或是美國文化,皆不是最終權威,」他語帶激昂宣布:「聖經是神定義婚姻之最終準則,而我們會持守聖經立場。」
「雖然部分福音派會向同性婚姻所謂包容之偽說屈膝,我們卻不會屈膝,而且也不會就此沉默,」Floyd續說:「神早已說明此事,不必由人再下定義。」
Floyd說,基督的身體有義務與責任,在黑暗中為神作鹽作光,並引述曾明言反納粹的已故德國牧者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的話:「見惡事而不言,此亦為惡,神不會以我們為無罪。無言亦言,無為亦為。」
Floyd又說:「當下正是美國每位牧者的『潘霍華時刻』。」
Floyd提醒,愛與憐憫,必須與真理並行:「我們固然知道應該愛所有人,包括有同性戀掙扎之人,卻不能、也不會認可有違神對婚姻旨意的任何做法,」他說:「我們必先委身於神並祂的話語,捨此無他。」
該會委員其後投票採納第五號決議案,又稱「就婚姻制度作公開見證之呼召」案:
「本會決議,美南浸信會的立場是,沒有政府機關有權否定或僭越神對婚姻之定義。」又指,「無論高等法院裁決為何,美南浸信會聯會在婚姻定義上,仍堅守固有教義及大公信仰。」
決議案並號召「美南浸信會友及所有基督徒在婚姻之目的此議題上,堅守聖經教導-即婚姻只限夫婦結合,成為一體,此是繁衍後代、促進人類文明之基礎」。又說:「美南浸信會愛鄰舍,因基督之名尊重所有人,包括在婚姻定義及公共利益等議題上與我們看法有別者。」
如上所述(http://christiannews.net/2015/04/29/u-s-supreme-court-expresses-hesitancy-as-justices-hear-arguments-over-same-sex-marriage/),美國最高法院將於本月頒布裁決,詳述各州在婚姻定義上之權利。裁決內容暫時未明,但部分法官對破壞既有婚姻制度之做法,似乎相當猶疑。
「既有定義已行使數千年,法庭難以說:『我們的決定更勝所有其他人。』」法官Anthony Kennedy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