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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戀伴侶養育的孩子更有可能成為女同性戀或雙性戀嗎?
Are Planned Children from Lesbian Couples more likely to become Lesbian or Bisexual?
新的研究挑戰了「沒有差異」的世俗認知。
由克里斯多夫 H. 洛西克(Christopher H. Rosik)博士評論
正如舒曼(Schumm)(2018年)所指出的,「幾十年來,即使不是大多數,也有一些學者否認父母的和兒童的性傾向之間存在任何關係」(第113頁)。他後來繼續評論道,
人們很可能會認為,在40多年的學術研究中,有如此多的絕對否認(更不用說美國政府-如果不是美國法院-的認可),除了隨機的偶然結果,研究文獻中絕對不會有任何證據表明父母的和孩子的性傾向之間存在任何關聯(更不用說因果關係了)。(第116頁)
舒姆在總結他對文獻的評論時指出,「幾十年來,人們一直否認同性雙親養育子女在這一領域的作用,但科學可能最終會觸及事實」(第135頁)。似乎恰好就在這個時候,加特雷爾,博斯和科赫(Gartrell, Bos, & Koh)(2019)新出的縱向研究現在看起來證明了舒曼的預言是相當準確的。
加特雷爾等人報告了調查結果,包括第六波美國國家縱向女同性戀家庭研究(National Longitudinal Lesbian Family Study, NLLFS)在內,這是對計畫內的女同性戀家庭的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前瞻性研究。在進行第六次評估時,這些女同性戀伴侶的子女年齡為25歲,相對於之前來自女同性戀家庭的參與性傾向對比調查的孩子年齡要大。NLLFS的名單最初是由84個這樣的家庭組成,在第六波調查時,依然剩餘有77個家庭,到達了92%的保留率。在目前的研究中,這些孩子與2013-2015年全國家庭成長調查(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 Growth, NSFG)的匹配樣本進行了比較,NSFG是一個具有全國代表性的資料庫,其募集標準與父母的性別認同無關,因此相信會限制了取樣偏差。在收集資料時,NSFG樣本裡參與者中的一小部分團體與NLLFS成年子女的年齡相同,調查評估了性吸引、性別認同和性行為,而且對NLLFS成年子女提出了問題並允許將其進行比較。當女同性戀家庭的孩子17歲時,採用NLLFS第五波調查的比較結果顯示,在性別認同、同性和異性性接觸方面與匹配的、年齡相仿的NSFG青少年沒有顯著差異(加特雷爾,博斯和戈德堡,2011)。
NLLFS第六波樣本共有76名成年兒童,據報導其中48.7%(37名)為女性,90.8%為白人。所有參與者都上過大學。由於基層數量較少,雙性戀者與那些自認是女同性戀、男同性戀或同性戀的人結合在一起。這些問題在這篇文獻中很常見,並且的確從能力上限制了從這項研究裡概括到所有計劃中的女同性戀家庭的後代。
結果表明,NLLFS女性比NSFG女性顯著地更可能有報告小眾的性吸引(sexual minority attraction)和同性性經歷。在所有女性中,NLLFS中有70.3%的女性自認是「異性戀或直(heterosexual or straight)」,而NSFG樣本中有87.8%的女性如此自認。在男性中,相比NSFG男性,明顯有更多的NLLFS男性報告他們不是「只被女性吸引」,他們自認是同性戀或雙性戀,而且有過同性經歷。在NLLFS女性中,89.7%的人認為自己是「異性戀或直」,而在NSFG男性中,這一比例為97.6%。將NLLFS的後代按性別進行比較,報告只對異性感到吸引的女性比例(31.4%)明顯低於男性(73%)。NFFLS女性自認是「異性戀或直」的可能性也遠遠低於男性(70.3%對89.7%)。至於有同性行為的報告,NFFLS的後代按照不同性別相比無顯著差異(女性54.1%,男性33.3%)。
加特雷爾等人的結論是,「…女同性戀雙親25歲的子女明顯更有可能報告有同性吸引、性傾向小眾的身份認同和同性性經歷」(第6-7頁)。他們後來添加強調,「目前的調查研究是首次對比研究,發現女同性戀家庭的後代中有更大的小眾的性傾向身份認同的可能性」(第7頁)。另外有趣的是,在第五波和此次正在進行的第六波調查之間,作者報告了這些變數軌跡中的發展趨勢:
在NLLFS的女性後代中,17歲至25歲之間自認是性傾向小眾的群體的比例從48.6%下降到了29.7%。相比之下,NLLFS女性中曾經有同性性行為的比例在這8年的時間裡從15.4%上升到了54.1%。在這同一時期,自認是性傾向小眾的群體的NLLFS的男性後代比例從21.6%下降到10.3%,報告有同性性經歷的比例從5.6%上升到33.3%。這些發現支持先前的研究,這些研究表明,隨著時間的推移,性傾向發展、表達和自我認同的可變性和易變性,特別是從青春期到成年早期。(7頁)。
這些趨勢表明,盡管青春期晚期和成年早期的性活動和性試驗有所增加,即使是人為建立的女同性戀家庭的孩子,仍然有相當的異性戀傾向。然而,相比較而言,這種吸引看起來並不是如此明顯,並不像對於異性戀夫婦的孩子那樣。正如加特雷爾等人所承認的,「我們的研究結果表明,由小眾的性傾向的雙親撫養長大可能會導致女性和男性後代的性表達更加多樣化,更有可能產生同性吸引和小眾的性傾向身份認同」(第8頁)。
正如上文提及的舒曼(2018)的觀察所暗示的那樣,也許我們可以從加特雷爾等人的調查中能夠學到的最重要的教訓是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幾十年的的研究人員在延續「沒有差異」假說的過程中會犯這麼大的錯誤。我並非在這裡提倡任何形式的陰謀論作解釋。在我看來,一個更為合理的答案是,一直以來,研究人員和活躍人士發現,過早地排除「沒有差異」結論的科學記錄具有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優勢。社會科學家應該更清楚便利抽樣的局限性,以及迄今為止極度缺乏長期的、縱向的關於同性伴侶的子女的性傾向結果的資料,這些結果最終由NFFLS提供。當然,我們有理由懷疑,在這一領域還有哪些其他的「世俗認知」,比如目前人們確信,在性吸引方面,輔助性治療的易變性是不可能的,這也代表著科研單位的過早喪失了駁斥其說法的權力。但願我們仍被允許找到發現真相。
參考文獻
Gartrill, N. K., Bos, H. M., & Goldberg, N. G. (2011)。美國全國縱向女同性戀家庭青少年研究:性傾向、性行為和性風險暴露。性行為檔案,40,1199-1209。(Gartrill, N. K., Bos, H. M., & Goldberg, N. G. (2011). Adolescents of the U. S. National Longitudinal Lesbian Family Study: Sexual orientation, sexual behavior, and sexual risk exposure. 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 40, 1199-1209.) https://dx.doi.org/10.1007/s10508-010-9692-2.
Gartrell, N., Bos, H., & Koh, A.(2019)。美國國家縱向女同性戀家庭研究中成年子女的性吸引、性別身份認同和同性經歷。性行為檔案。提前線上出版。(Gartrell, N., Bos, H., & Koh, A. (2019). Sexual attraction, sexual identity, and same-sex experiences of adult offspring in the U.S. National Longitudinal Lesbian Family Study. 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 Advance online publication.) http://dx.doi.org/10.1007/x10508-019-1434-5
舒曼 沃爾特R.(2018)。同性子女教育研究:一個批判性的評估。倫敦:威爾伯福斯出版物。(Schumm, Walter R. (2018). Same-Sex Parenting Research: A Critical Assessment. London: Wilberforce Public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