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israelnationalnews.com/News/News.aspx/290173
關於性傾向不方便的真相
破除迷思:同性吸引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普遍,可以為環境所影響,並且通常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羅伯特•M•施瓦茨(Robert M. Schwartz)博士(http://www.israelnationalnews.com/News/Tag.aspx/48561)
2020年10月31日
心理治療
當性成為熱門話題,就很難冷卻下來。把宗教和LGB群體混合在一起所產生的熱度,會導致扭曲的事實和過度籠統的思維方式。進而迷思成為公認的真理,尤其是當這些說法迎合流行的時代思潮。
例如,2015年《社會和政策問題》(Social and Policy Issues)中的一個研究報告說,美國公眾認為23%的美國人是LGB人群。正確的數字是:2017年的蓋洛普(Gallup)民意調查發現4.5%的人自認為LGBT人群,而《性行為檔案》(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在2019年針對28個國家進行的一項關於性傾向的研究發現,這一數字降至1.5%。
另一個被奉若事實的迷思是,選擇從來不影響任何LGB人群的行為,就是這樣。因此,父母的性傾向對他們的孩子沒有影響。(猶太律法專家)拉比本尼•勞(Rabbi Benny Lau)對有(宗教)信仰的LGBT社群所提出富有同情心的「指南」支援這一信念(http://www.israelnationalnews.com/News/News.aspx/289949)。根拉比勞(Lau)的說法,有宗教信仰的社群不應「懼怕」將LGBT家庭包含在內會使人們「慢慢流失」或對其身份感到困惑,因為事實表明,沒有男人或女人自願選擇這種趨勢。
這種「現實」與當前的性研究或我自己的臨床經驗不符。
這種信念源於另一個迷思:由於性傾向是根據生物性而決定的,因此無法在這些偏好傾向上做出自願選擇。實際上,2019年《科學》(Science)文章中的科學觀點指出,與性相關的DNA標記都沒有足夠強大的能力來預測個體的性傾向、性行為。麻省理工學院/哈佛大學遺傳學家,首席研究員安德里亞•甘納(Andrea Ganna)斬釘截鐵地說:「不存在同性戀基因。」
當前的觀點是,環境和家庭因素也影響性傾向、性行為。
也許最令人驚訝的破碎迷思的突破來自於一項研究,該研究駁斥了性吸引和性行為的「不變性」。戴蒙德(Diamond)和羅斯基(Rosky)在2016年的《性研究年度回顧》(Annual Review of Sex Research)中合著了一篇文章,得出的總結是,說性傾向是一成不變的,並不符合科學,過於簡化和過於籠統。最近的遺傳和神經內分泌發現「挑戰了『天生為同性戀』的概念,以及天生具有任何複雜的人類特徵的概念。」他們總結說,我們的基因傳承是「動態的,發展的,與環境息息相關」。
2012年對12000名青少年進行的研究發現,有43%的男性和50%的女性在六年後選擇了不同的性傾向分類。戴蒙德是一個公開的同性戀者,並承認自己在性生活方式中做出了選擇,對這種反文化結論補添了可信度。科學家將這種現象稱為「性流動性」(sexual fluidity)。
「2012年對12000名青少年進行的研究發現,有43%的男性和50%的女性在六年後選擇了不同的性傾向分類。」
科學思維需要時間來滲透到大眾意識中。比如說,在聽證會上,新澤西參議員寇里•布魯克(Cory Brooker)以尊敬的態度盤問了美國最高法院被提名人艾米•巴雷特(Amy Barrett),該聽證會是有關使用「令人反感」的術語「偏好」而不是「傾向」。他希望她承認,與偏好相反,性傾向是「不變的」這一事實,與種族問題沒有什麼不同。盡管她後來表示道歉,布魯克和巴雷特都不熟悉一項研究,即傾向和偏好這兩個術語針對不同個體在多種不同程度上都可以是準確的。
許多很早認定自己是同性戀傾向的人也許不太可能會改變自己的吸引。然而,據我所知,只有著名同性戀研究人員葛列格里•赫里克(Gregory Herek)在2010年所做的一項關於LGB成人的研究中詢問了「對性傾向的認知選擇」。在整個LGB群體中,大約60%的人認知為「根本沒有選擇」,但40%的人認為他們有「少量」(14%)或「相當/很多」(25%)的選擇。毫不奇怪,雙性戀者承認選擇的比例更高,但只有12%的男同性戀者承認這樣選擇。有趣的是,不少於1/3的女同性戀者認知為有選擇,而該群體中有一半認為自己的有很多選擇。作者們指出,他們的結果與任何調查研究而言都是有限的,因為自我報告受制於偏見。由於研究僅包括LGB人群,這個結果不能適用於那些不認為自己是LGB人群並具有同性吸引的人,他們中更多的人可能覺得自己有選擇。
全世界斷言說LGB人群沒有選擇,這項研究讓我們暫停這種思維方式。在40%的LGB個人承認他們有某種選擇的情況下,基於性流動性研究和今天有限的自我報告資料的邏輯(嘗試性)陳述可能如下:
對大多數人來說,性傾向可能與選擇無關,但對數量巨大的少數人群來說,選擇可能發揮重要作用。因此,「性傾向」和「性偏好」這樣的術語在理性談話中都是必要的。扭曲科學事實的強烈情緒對這些新的「性小眾」是幫倒忙,他們想要冷靜地查驗他們在性吸引和性行為的範圍中屬於什麼。
如果性傾向、性行為是不穩定的,不是遺傳決定的,並且受家族和發育因素的影響,那麼LGBT家庭會對孩子產生什麼影響?再一次,有研究提出質疑被拉比勞所稱為「現實」的說「流失」和「困惑」將永遠不會發生。盡管研究結果參差不齊,但可以考慮堪薩斯州立大學(Kansas State University)家庭研究教授沃爾特•舒姆(Walter Schumm)進行的一項研究,該研究調查了262名男同性戀父母的成年子女。該研究發現,LGB父母的成年子女更容易傾向於LGB,結論表明,存在一定程度的「性傾向的代際轉移」。
「如果性傾向、性行為是不穩定的,不是遺傳決定的,並且受家族和發育因素的影響,那麼LGBT家庭會對孩子產生什麼影響?」
在各種研究訪談中發現,有56%的女同性戀者的女兒以為她們的母親希望她們也成為同性戀。一個女兒說,她被異性戀所排斥,因為她沉浸在同性戀文化中,沒有異性戀的關係模式為榜樣。一對女同性戀伴侶的異性戀兒子拒絕婚姻,因為他擔心自己將會「背叛媽媽和茱蒂,如果他結婚的話」。有關此類爭議兩方立場的研究尚無定論,但闡明了我們只是了解的還不夠多,不足以得出全面詳盡的結論說,存在潛在的(性)傾向的代際「轉移」。
在40年的心理治療中,我治療了許多LGB患者的情緒障礙(不是為了要成為異性戀,因為在今天的社會環境下很少有人要求這樣做)。許多人自發地承認自己性行為中有不同程度的選擇。除了一個顯著的例外,所有這些人都具備與後來獲得LGB吸引和行為相關的家族和環境因素。即使那一個例外,也重申了一些尚未確定比例的同性戀者可能在性傾向方面沒有選擇。
但是新興的性流動的觀點表明,我們需要一種更細微和開放的心態看待事物,避免過於籠統地認為所有人都沒有選擇的餘地。
前述的論點都只是意味著對有宗教信仰的LGBT人群採取同情的態度,也不是要否認對該人群家庭及其子女的愛的態度。正如拉比勞觀察到的那樣,這並不是一個理想世界,如果有任何人能達到理想水準,也是很少數。有宗教信仰的猶太LGBT聯盟呼籲就這一話題進行富有同情心、敏感、勇敢和學術性的討論。
希望這些「不方便的真相」不會被誤解為麻木不仁和毫無同理心。當涉及到社會政策和猶太律法時—使性偏好成為一個(符合猶太聖法)(halakhic)選擇的能力是一個中心概念—這種談話必須以敢於考量學術和科學事實的勇氣平衡情感因素。對於許多想探究修改性吸引和性行為的人來說,改變是可能的這種信念在事實上仍然站得住腳,對抱有盼望來說至關重要。彩虹必須擴大。
羅伯特•M•施瓦茨(Robert M. Schwartz)博士是一名臨床心理學家,並獲得認證的性治療師和指導者。施瓦茨博士是匹茲堡大學醫學院(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School of Medicine)精神病學的兼職助理教授長達30多年,在那裡他進行心理治療研究,並向精神病學住院醫生教授性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