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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french-court-fines-politician-for-using-word-from-bible-to-describe-homosex

法國法院因政客使用聖經中的詞描述同性戀處以罰款

Jeanne Smits, Paris correspondent

 20161115

2016年11月4日(LifeSiteNews)(http://www.lifesitenews.com/)-法國政客、前住房部長克莉絲蒂娜·布坦(Christine Boutin)因2014年3月接受高端政治雜誌查理斯(Charles)採訪時稱同性戀行為是「可憎惡的」,在本週三被巴黎上訴法院裁定為「仇恨性言論」。

布坦被勒令繳納罰款5,000歐元(超過$5,500美元),以及分別向「Mousse」「Le Refuge」和「Inter-LGBT」三個同性戀組織各繳納2000歐元賠償金。

這相當於因引用聖經而被罰款。利未記分別在兩個不同的地方使用「abomination(可憎惡的)」這個詞,法語和英語是一樣的,第18章22節:「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顯然,裁決也意味著,如果基督徒不想為犯罪行為而受到制裁,他們不應該贊同以這種形式禁止同性戀行為。

檢控官和巴黎上訴法院第七刑事庭的三名高級法官一致認為,根據法國的「反種族主義」法,布坦觸犯了法律,該法規定凡對一定類別劃分的個人進行誹謗、侮辱、煽動暴力或仇恨的行為要受到特定的重刑,這些劃分類別包括性別、年齡、國籍、種族、殘疾類別以及最近加入的「性取向」。

2015年12月,裁決確認一個巴黎刑事法庭發出的事先譴責,並加重了其對「Inter-LGBT」組織的賠償,該組織並未獲准出席第一次聽證會。

布坦因反對同性民事結合而為人所知。她是1998年反對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以及同性「婚姻」的運動的領軍人物,同性婚姻2013年在法國得到法律認可。作為前國會議員和基督教民主黨的長期領袖,布坦還是1993年的「生命權利聯盟(Alliance pour les droits de la vie)」的創始人,也就是現在的「生命聯盟(Alliance Vita)」,這是一個積極反對墮胎與安樂死、旨在幫助懷孕婦女的主流反墮胎運動。該組織避免參與廢止合法墮胎的政治辯論。

就像在接受查理斯雜誌的採訪中那般謹慎,布坦在天主教會的教義問答中提到同性戀話題,她小心翼翼地區分個人和他們的行為,而且還不止如此。但這並不足以讓她免於審查。

在一名女記者的交談中,布坦被問到,她有一個公開出櫃的通信顧問,而在1999年她對另一家雜誌聲明說「同性戀行為是可憎惡的,因為在舊約和新約中說得再清楚不過了」,這兩者是否「矛盾」。

布坦回答說,「它一點都不矛盾。(…)我永遠不會譴責同性戀者。絕對不會。那是不可能的。同性戀行為是可憎惡的事。不是同性戀者」。

這位記者說,「你該承認,兩者間的界線可能看起來非常微妙」。

布坦回答說:「哦,不,完全是兩碼事!對我來說,區別就像是罪與罪人。罪是永遠不可被接受的,但我們總要原諒罪人!這兩者完全不同!總搞不清楚的正是那微妙之處。我有同性戀朋友!我保證,他們是我真正的朋友 !但就性行為而言,每個人都做自己能做的事。我甚至不說是他想做的事;我說他能做的事。

「出於我的信仰,同性戀者跟我一樣是完全為神所愛的。謝謝你讓我向您解釋:這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誤解。同性戀行為跟我對同性戀者的判斷沒有任何關係,同性戀者是我的兄弟,我的朋友,他們的尊嚴與有其他性行為的人同等重要。他們像我一樣都是罪人。我們全都是罪人。我也是在罪中,我是個罪人(她笑著說)。但你將永遠不會聽到我以罪為榮。就算我可以原諒一種罪。」

在第一次舉證時和後來在上訴中,正是這些話讓布坦被起訴和受到雙重譴責。無論她如何字斟句酌地回應,她使用至少一個詞太頻繁。同性戀媒體很快挑出來,給她扣上指責同性戀的帽子。主流媒體斥她為恐同。

日後,布坦收回言論,公開宣稱她曾「用詞不當」。根據法蘭西學院的字典,「Abomination(可憎惡的)」的意思是「會引起厭惡恐懼的。」布坦在一篇公報中說:「在接受查理斯雜誌採訪中的用語引起巨大反響之後,我承認abomination(可憎惡的)這個詞如果脫離了其原來的上下文和我的完整表達,它可能已經成為不當用詞。我沒有進行人身攻擊,我為自己所話的含義被誤解或者對他人造成傷害感到遺憾。我完全沒有傷害任何人的意圖。」

那個時候,各類的LGBT運動已經提交了對布坦的投訴。

她的解釋表明,同性戀激進分子做好準備用斷章取義來達到壓制言論自由和表達宗教信仰的目的。但是,無論是結合語境或斷章取義,「可憎惡的」不是一個好聽的詞,新舊約聖經沒有規避以語氣強烈的詞來講述關於罪的事,包括應受到「地獄之火」,「永火的刑罰」裡去的同性戀行為。布坦已經被定罪為助長反對「同性戀」情緒,比任何假「仇恨」糟糕得多。

案子提交上訴法院之前,布坦在聽證會上解釋說,她在引用「新舊約」來回答這個問題時猶豫了一下,但是為了充分利用能夠「澄清她觀點」的可能性,她直接那樣做了。她說,「我的觀點符合基督教的傳統,」她補充道事後她為自己所說的話後悔。

她的律師辯稱,布坦因為一個「觀點」被起訴。「你的決定會對言論自由產生巨大後果。如果你遵循檢控官的要求,那麼你得沒收聖經!」他說。

檢控官說:「別人在你的話語中聽到的是,同性戀者是可憎惡的。」

布坦是否會將她的案子提交到最高法院上訴,目前尚未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