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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ailysignal.com/2024/03/04/supreme-court-justice-right-to-warn-of-dangers-in-dismissing-jurors-for-their-faith/

最高法院法官正確地警告因信仰而解雇陪審員的危險

Supreme Court Justice Right to Warn of Dangers in Dismissing Jurors for Their Faith

Jordan Lorence(https://www.dailysignal.com/author/jordan-lorence/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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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大法官撒母耳·阿利托(Samuel Alito)正確地警告說,密蘇里州基於基督徒傳統的性道德觀點而將他們排除在陪審團義務之外的決定,破壞了公正的陪審團代表社會不同階層的需要。(圖片:Olivier Douliery/法新社/蓋蒂圖片社)

 

Jordan Lorence(https://www.dailysignal.com/author/jordan-lorence/

喬丹·洛倫斯(Jordan Lorence)是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ADFLegal)的高級顧問兼戰略參與總監,該組織是一個捍衛美國人宗教自由的法律組織。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撒母耳·阿利托(Samuel Alito)最近對密蘇里州法院因基督徒「在性道德問題上的傳統宗教觀點」而將其排除在特定陪審團之外的決定表示擔憂。

 

該案涉及一名女同性戀者起訴密蘇里州懲教署的工作歧視。阿利托的擔憂是正確的。

 

盡管法官認為,三名潛在陪審員對性和人類性行為持有傳統的基督教觀點,「非常清楚地表明,他們可以絕對公平公正地」裁決該婦女的法律訴求,但法官還是將這三人從陪審員庫中剔除,「為了謹慎起見」。

 

請思考一下這個令人不寒而慄的決定:法官剝奪了三人履行公民義務的資格,僅僅因為他們相信神對一男一女婚姻中性行為的安排。

 

美國最高法院於2月20日拒絕審查這一嚴重錯誤的判決。阿利托同意這一決定,他寫道,盡管該案提出了一個「非常嚴肅和重要的問題」,最高法院應在未來的案件中加以解決,但在本案中,一個重要的程式問題會使審查變得複雜。

 

盡管如此,阿利托表示(https://www.washingtontimes.com/news/2024/feb/28/supreme-court-justice-samuel-alito-warns-striking-/),他擔心最高法院很快就會看到,在其他案件中政府會嚴格地因為美國人的宗教信仰而將他們排除在公民責任之外。

 

問題出在哪裡?最高法院在1946年的蒂爾訴南太平洋公司案(Thiel v. Southern Pacific Co.)說,每個美國人都享有由陪審團進行審判的憲法權利,「這必然意味著要有一個從社會各階層中選出的公正的陪審團」。因此,司法制度不應以粗暴的群體成見來拒絕任何人出任陪審員。

 

最高法院已經裁定,僅僅因為性別或種族而將婦女和黑人排除在陪審員隊伍之外是違反憲法的。

 

宗教也應如此。人們不應該因為自己的宗教信仰而被排除在重要的公共職責之外。

 

當然,當陪審員表現出特定偏見或存在利益衝突時,他們應被排除在案件裁決之外。正如阿利托所寫的:「陪審員有責任根據法律和證據對案件做出裁決,不能履行這一職責的陪審員可以被適當地免職」。

 

這是法律,也是常識。但密蘇里州被排除在外的基督徒卻沒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試想一下,如果「為了謹慎起見」,我們允許律師和法官,因為籠統的直覺,以為某些美國人無法克服自己的觀點而無法將法律公平地適用於審判中提出的事實,就將他們排除在陪審團之外。

 

我們會因為藍領工人可能對富人懷有敵意,而將他們從涉及商業糾紛的陪審團中剔除嗎?如果法院規定穆斯林不能在涉及猶太人的案件中擔任陪審員,或者反之亦然,或者規定無神論者不能在涉及任何一種信仰的案件中擔任陪審員,這都是大錯特錯的。密西根州橄欖球助教可以公平地裁決涉及俄亥俄州立大學或聖母大學畢業生的糾紛。

 

美國人在努力以負責任的方式合作,以確保社會的公正,而不是各自為政的派別利用對彼此的恐懼。

 

這類群體排斥在涉及宗教信徒時尤其違憲,因為正如阿利托解釋的那樣,憲法的自由行使條款保護每個人信奉宗教的權利。當法院僅僅因為宗教信徒的信仰而將他們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時,就會對他們造成違憲的障礙。

 

在密蘇里州的這起案件中,我們看到的不過是對那些認為最好只在一男一女組成的婚姻中進行性交的基督徒的一種令人尷尬的粗魯偏見。

 

這種偏見錯誤地認為,基督徒會利用這些信仰來懲罰那些與他們意見相左的人,盡管聖經教導信徒要愛鄰舍如己,並以自己希望被對待的方式對待他人。

 

基督徒認為,聖經的教導優化了共同利益和人類繁榮,不應被用作反對他人的武器。我們都需要學會和睦相處,甚至尊重那些與我們觀念不同的同胞。

 

正如威廉·布倫南(William Brennan)大法官在1978年所警告的那樣,密蘇里州法院在此錯誤地對待有宗教信仰的密蘇里人及其信仰,「將其視為顛覆美國理想的行為,並因此受到獨特的限制」。盡管最高法院拒絕審查密蘇里州法院這一有缺陷的判決,但任何人都不應將最高法院的行動視為授權今後對那些堅持傳統性別觀點的人進行此類歧視。

 

毫無疑問,這樣做將為政府官員敞開大門,將他們不同意的任何人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