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评价: 0 / 5

减星减星减星减星减星
 

https://americancornerstone.org/the-lgbtqi-agenda-is-harming-the-foster-care-system/

 20240801 1

LGBTQI+議程正在傷害寄養制度

THE LGBTQI+ AGENDA IS HARMING THE FOSTER CARE SYSTEM

2024年7月11日

 20240801 1

盡管全國寄養家庭短缺,衛生與公眾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HS)和兒童與家庭管理局(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 ACF)最近仍針對認同為「LGBTQI+」的兒童制訂了嚴格的限制性安置規定。根據這些新的兒童與家庭管理局規則(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3/09/28/2023-21274/safe-and-appropriate-foster-care-placement-requirements-for-titles-iv-e-and-iv-b?ref=upward.news),州立機構將「LGBTQI+」寄養兒童安置在住宿環境時,必須遵循特定的協議,才能繼續獲得聯邦撥款。這些新規範要求將LGBTQI+兒童安置在照顧者接受過「與其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相關的特定需求」訓練的環境中。根據兒童與家庭管理局,「支持性環境」的其中一個層面,是提供者接受訓練,以利於兒童「自我認同的性傾向、性別認同及性別表現」,提供適齡的支援。

 

長久以來,信仰組織提供了照顧寄養兒童所需的支持性社區。與一般人口相比,實踐的基督徒曾認真考慮寄養的可能性高出三倍(https://cafo.org/heritage-foundation-forum-how-faith-foster-care-and-adoption-go-together/#:~:text=Practicing%20Christians%20were%20also%20nearly%20three%20times%20more,compared%20to%2039%20percent%20for%20the%20general%20population)。然而,根據這項規定,許多寄養父母(他們無私的照顧為無處可去的兒童提供了避難所)現在面臨遵守傳統宗教價值與遵守這些聯邦規定之間的抉擇。事實上,這種衝突已經在各州上演。例如,在華盛頓州,有九年寄養經驗的寄養家長肖恩(Shane DeGross)和珍妮弗·德格洛斯(Jennifer De Gross)因為他們的基督教信仰而被拒絕寄養申請。潔西卡·貝茲(Jessica Bates)是一位有五個孩子的寡婦母親,由於她的基督教信仰與俄勒岡州激進的性別意識形態相衝突,她被拒絕了領養一個無處可去的孩子的機會。貝茲的申請被州政府拒絕,使她沒有資格領養任何孩子-即使是那些與她有相同宗教信仰的孩子。

 

類似這樣的事例提出了一個問題:已經有28個州制定的這些「兒童福利非歧視法」是否真的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或者這些法規是否是更深層次的政治議程的一部分。

 

幸運的是,有一些人反對政府權力過大。田納西州檢察長喬納森·斯克爾梅蒂(Jonathan Skrmetti)(https://www.tn.gov/content/dam/tn/attorneygeneral/documents/pr/2023/pr23-53-comment.pdf)正帶領17個州組成的聯盟挑戰這項新規定。斯克爾梅蒂指出,這項規定「妨礙了各州保護兒童的能力,因為它強迫兒童服務機構以處理身體虐待的同樣緊迫程度來監督代名詞的使用」。

 

正如最高法院兩年前在富爾敦訴費城市政府案一案中裁定,費城市政府試圖強迫天主教社會服務機構接受同性伴侶作為寄養兒童的安置單位,因而「削減了其作為一個機構的使命」,此舉違反了第一修正案的「自由行使」條款。

 

數十年來,最高法院一直判定政府不得「施加敵視宗教信仰的規定」,或「以判斷或預設宗教信仰與實踐不合法的方式行事」。這項新規定要求寄養機構將兒童安置在能促進特定政治議程的家庭中,而且歧視宗教夫婦,違反了第一修正案的這兩項核心原則。事實上,這項規定不僅影響宗教夫婦,那些對性別持傳統觀點的人也不被允許寄養。

 

這項新規定也非法歧視寄養兒童的成年親屬,而偏向於會肯定兒童假定的LGBTQI+身份的非親屬。現今,成年親屬比非親屬照顧者享有優先權,但新規定反而將LGBT意識形態放在甚至家庭關係之上。

 

資料顯示,這個制度最終會傷害寄養兒童的成功和發展。例如,研究顯示(https://www.semanticscholar.org/paper/Outcomes-of-children-who-grew-up-in-foster-care%3A-Gypen-Vanderfaeillie/98c866fe4d6bdb0638c1c5854afc4ce02a257e79),當寄養兒童被安置在家庭環境中,尤其是在親屬關係或宗教背景下,寄養兒童在各種指標(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4702575/)上往往享有更好的生活成果(https://pubmed.ncbi.nlm.nih.gov/18519820/),包括教育成就、工作穩定性、身心健康等。研究進一步顯示,透過宗教組織招募寄養父母時,兒童在寄養父母家的時間比一般寄養父母長2.6年,為寄養兒童創造更投入、可靠和穩定的家庭生活。

 

盡管各州因缺乏寄養父母而被迫將寄養兒童安置在監獄、醫院和精神病院,但聯邦政府卻規定所有可能的寄養家庭都必須是肯定LGBTQ+的環境,藉此限制更多寄養選擇。聯邦政府試圖透過我們最易受傷害的兒童延續政治議程,正在損害那些試圖無私地將自己的生命開放給寄養兒童的信仰人士的權利。

 

寄養兒童需要的是關心他們及他們的長遠成功的寄養父母,而不是被要求遵守這個時代的激進性別意識形態的人。假設所有寄養兒童都一樣是不明智的,這樣做會破壞宗教在個人發展中的重要性。利用聯邦政府作為推動政治議程的途徑絕非解決之道,尤其是在塑造弱勢兒童的生活時。與其將性別意識形態強加於我們易受傷害的年輕人身上,衛生與公眾服務部和兒童與家庭管理局最好能專注於更迫切的問題,例如降低兒童福利機構百分之三十的更替率,以及增加寄養家庭的數量,而不是因為他們的基督教信仰而篩選出寄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