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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对同性恋有何说法?

Matt Slick

圣经其实不常提及同性恋,但每次提到,都说这是罪。我们来看看相关经文。

  • 利未记18:22: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 利未记20:13: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 哥林多前书6:9-10: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 罗马书1:26-28: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圣经明显指摘同性恋,这有违神创造秩序之基础,祂创造一男一女-亚当、夏娃,而非男男或女女-藉此履行生养众多遍满全地的吩咐(创世记1:28)。而同性恋无法遵行这命令,这也有违一夫一妻的基本家庭单位,那是神所命定、让人类繁衍之方;再者,这亦危害社会。(参〈同性恋有害吗?〉)(http://carm.org/is-homosexuality-dangerous

有别于其他罪,神对同性恋、及支持这种行为的人有极严厉的审判,就是任凭他们放纵情欲,即任由他们因罪而心硬。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马书1:26-27)

因为看不见自己的过错,他们就不会求寛恕,结果死在罪里,直接面对圣洁神的讉责。然而这里所指的,不仅参与同性恋者本身,也包括推广同性恋、指摘反对声音的人。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马书1:32)

这些人衷心认同同性恋,鼓励别人陷在罪里,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拒绝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救赎之工。没有耶稣,他们不会蒙寛恕,继而失落救恩,最终落入永恒地狱。我们实在不想见到谁有这种下场。

此说政治正确吗?

不正确的。圣经对同性恋的看法,政治并不正确。所谓的政治正确观点是,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就没有错。我们基督徒是谁,竟审判别人呢?然而他们又是谁,竟能判别道德对错呢?难道他们有客观的道德标准,是人人必须跟从的吗?不,他们没有。他们制出「社会」、「常识」、「基本人权」等旗帜,以宣传同性恋正常的观念。然而,社会也会犯错啊(比如纳粹德国,可有人反对?)。对某甲而言是常识之事,对某乙而言不一定如此。另外,谈到基本人权。是的,人人都有基本权利,但同性恋者争取的可是特权,他们想立法保护其性行为,甚至重新定义婚姻,勉强其他人都接受!(别以为争取到同性恋婚姻就了事,之后娈童者也在争取他们的权利,并会制出数十年前同性恋者的理据争取。)想想看,同运人士所要求的,是立法保护某种行为!某种行为!而且是同性恋「性」行为。我想知道,同运少数派将其价值观强加于多数人,这为何又政治正确呢?为何他们竟有权指摘基督徒,用难听的名字辱骂我们,认为有人说这种行为是罪,即等于不寛容呢?其实他们毫无健全的理据,所仗的不过自由派教条主义,及妥协的媒体推波助澜。他们成功将同性恋带进学校、电视、电影,使人以为这种行为既「正常」又健康。这的确取得一定成功,他们因而踌躇满志,甚至要压迫反对同性恋者http://carm.org/homosexual-persecution-of-christians);然而持双重标准的所谓自由派传媒竟眼睁睁地漠视这事实。然而在目下教条主义横行的世界,所有反对观点都受指摘,我们还能期待传媒甚么?同运分子要人人都喜欢他们,认同其天生同性恋http://carm.org/homosexuals-born-that-way)说法,若不认同,就被标签为「卫道之士」!就是这样,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寛容」。所以他们要求立法保障其行为,让男男或女女的结合被当作为特别法律权利去保护,尽管大多数人并不这样想!不过,社会认为多数人让少数派牵着鼻子走没所谓,任让他们重新定义婚姻,鼓吹性解放,隐瞒同性恋行为有损健康的数据http://carm.org/statistics-hiv-aids-health),且不温和地胁迫社会改变,要认同他们傲慢地叱喝说:「同性恋是正常的!」

然而,这真是正常的吗?

以下的话也许不中听,但基督徒并非要审判他们,而是让他们知道,神清楚说明同性恋是罪。我们可不是随自己的喜好而说,这是神说的。对,对,我知道有人会说,圣经所言不实,内容不合时宜,恐同,充满性别主义…诸如此类,这评价我早听说过。把先知杀死,然后我们大被同眠吧。但抱歉我对不负责任、滥交http://carm.org/statistics-homosexual-promiscuity)并导致染病http://carm.org/statistics-hiv-aids-health)的性行为的自由没兴趣,尽管这政治正确,享有性自由,又合乎异常的自由派道德。但我宁愿遵从我的主的话,叫人人悔改(使徒行传17:30),包括我自己。

同性恋者有何盼望?

同性恋者、还有所有违犯神律法者的唯一盼望,是知道神是圣洁的,祂必会审判所有犯律法、得罪祂的人(列王记上8:32;诗篇9:8;约翰一书3:4),不然的话,这等于神纵容人犯错。然而,神是慈爱(约翰一书4:8)和忍耐的(罗马书2:4),祂希望人悔改(使徒行传17:30),知道如何得救,以至蒙救赎。意思是,罪人必须回转归向基督,承认祂是神的儿子成为肉身(约翰福音1:1,14;歌罗西书2:9),祂挂在十字架上的肉体担负了我们的罪(彼得前书2:24),曾受死,又在死人中复活(哥林多前书15:1-4),令罪人因着相信耶稣为我们所作成的工,可以从神公义的审判里得救(哥林多后书5:21),罪得赦免(以弗所书2:8)。因此,人必须接受基督(约翰福音1:12),相信祂和祂的牺牲在父神面前已作了我们罪的赎价。同性恋者和其他罪人一样需要悔改,凭信心接受基督,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已承担了神公义的审判,这样才能得救。他们必须祷告,求主耶稣拯救他们。

基督徒应如何对待同性恋者?

知道某某是同性恋者,不等于我们就不能爱他(她),为他(她)祷告。同性恋是罪,像其他罪一样,只有一种方法解决-将之放在十字架前,扬弃这罪。虽然同性恋者声称他们天生如此、这是正常的,或说只想自由去爱,但不等于他们因此就享有特权,可以免去神公义的审判。人亦天生有说谎的倾向,难道就可以说谎了吗?人都想彼此相爱,但难道光凭「爱」就可以定是非吗?若同性恋是正常的话,为何直接参与者那么少,而大部分人仍是异性恋的?大部分人的实际做法,岂非「更」正常吗?

请理解,我并不恨同性恋者,就算邻居是同性恋我也不会介意,我也有朋友是同性恋的,我爱他们如同其他人;然而,圣经说同性恋是罪,解决罪(即违犯神律法[约翰一书3:4])的唯一方法,只能在耶稣里找着。祂是主,是救主,复活君王。耶稣是神道成肉身(约翰福音1:1,14),祂受死,为要拯救罪人。所有人都是罪人,都需要拯救(以弗所书2:8-9),人惟有接受基督才能得救(约翰福音1:12-13)。

基督徒应该为同性恋者得救祷告,一如为其他陷在罪里的人祷告。这不是傲慢或批判主义,而是我们不想任何人因为罪而失丧,包括男女同性恋者,及跨性别者。

同性恋者也是按神的形象造的,尽管他们正在悖逆神。因此,基督徒和同性恋者交往时,应尊重他们如其他人,不要伤害他们、恨他们,审判他们,要让他们知道在耶稣里有自由与寛恕,神是爱他们的,祂为我们所有人而死,使人可以从罪的恶果里得释放。

但这不等于说你们认同他们的行为,要勇敢作见证,不要因社会压力妥协,提出不理性、不圣洁、不合圣经真理的意见。要在神启示的话语里站稳,按圣经原则、怀着忍耐的心爱对方,为他们得救祷告。态度要温柔,仁爱,情况合适的话,就应分享福音。

最后,若你们是同性恋者,我想跟你们说,我一点不恨你们,也不审判你们。罪是罪,我们的罪在基督里才能得着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