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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rc.org/op-eds/how-are-younger-evangelicals-responding-to-homosexuality

新一代福音派如何处应同性恋?

Rob Schwarzwalderhttp://www.frc.org/biography/rob-schwarzwalder-senior-vice-president),资深副总干事

Rob Schwarzwalder为家庭研究议会资深副总干事。本文原刊于2014年2月28日《今日宗教》(Religion Today)(http://www.religiontoday.com/columnists/rob-schwarzwalder/how-are-younger-evangelicals-responding-to-homosexuality.html

去年Rosaria Champagne Butterfield博士在家庭研究议会演讲时大受欢迎。她是前女同性恋者、左翼人士,信基督后人生有天翻地覆的改变(她形容人生简直像「撞火车」那样具戏剧性)。现与一位牧师共谐连理,育有几名子女。

最近Butterfield曾到惠顿学院(Wheaton College)演讲,在迎接她的有数十名抗议的学生-他们仅称为示威。抗议者都静默不语,坐在教堂门阶上。「两名学生Justin Massey与Jordan-Ashley Barney于1月31日发动『也有其他故事』行动,数十名惠顿学生坐在艾德曼教堂门前石阶上,手持『神爱我们所有人』、『我不是在抗议』、『我是男同志,也是神所爱的孩子』等标语。」

惠顿书院对学生抗议倒也宽容,而示威者亦尊重大会,保持安静。运动和平而有秩序,并不骚扰嘉宾演讲。书院校长Philip Ryken事后发表声明,仔细、温和地响应学生行动,重申学院认同圣经对同性恋行为的看法:「此类事件之讨论关键在于一种重要价值:个人叙述,是追求真理与明道的方法。基督徒群体植根于普世而不变的福音故事真理,而我们相信所有故事,包括个人故事,皆必须以神话语来衡量。我们的对话机制,必须时时植根于神话语的真理。惠顿学院对同性恋行为的看法,已在《学院约章》内表明,每年由全体师生、教职员再确认:『圣经讉责…性不道德行为,诸如观看色情物品(马太福音5:27-28)、婚前性行为、通奸、同性恋行为,及所有婚外性关系,而婚姻限于一夫一妻(罗马书1:21-27;哥林多前书6:9-10;以弗所书5:31)。」

这可说给福音派信徒上了一课,提醒我们几件事:

第一,我国年轻一代-无论是否福音派信徒,都是看诸如《摩登家庭》(Modern Family)等电视剧长大的,此类节目、电影、书籍和话剧常将同性恋描写得温馨;公立学校也教导学生,同性恋并非不道德、也非自决行为,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人士都天生有此倾向,与其性格、操守无关。这还不止,学校更鼓励新一代公开高举同性恋,立法保障此种行为,视为民权。

不少年青一代其成长家庭往往没有清晰的道德引导,教会又忌讳,不敢就敏感问题以爱心阐明圣经立场,难怪许多年青男女-包括自称福音派者-都接受当今文化对同性恋的看法。

在这样的社会气氛下,信徒自然觉得应该向所有人表达基督的爱,不分彼此,不得罪任何人。不少福音派年青一代都有亲友是同性恋者,和他们相处过,觉得对方亲切、也蛮「正常」的;这令新一代信徒难以拒绝接受这种性行为模式,毕竟这都是他们所爱、所尊敬的亲友,再说性行为实在是私事。

第二,不论原因为何,有些新一代福音派信徒似乎对圣经里关于同性恋的教导,感觉颇混乱。Butterfield博士到校演讲时遇上示威,她与学生对话时曾说:「我相信…圣经无误的启示,里面说明同性恋是罪,但恐同也是。同性恋的罪性往往被误解。我相信这只是原罪中其中一部分,所有人都生来如此(指有罪性),无人能幸免,都要背负自己的大十字架。学生响应说,他们不认为如此…他们觉得经文遭误译、误解了,觉得基督徒有责任接纳同性恋。我们的对话也就此结束。」

Butterfield心平气和地跟学生谈,可称基督徒的榜样-态度坚定却不争辩。教人不安的是,这些学生都受教于美国首屈一指的基督教学院,却对圣经里关于人类的性行为的教导那样无知,也许是教不得法吧。新约圣经论同性恋的篇章从未被「误译」;如此不实理由有违知识良心,不过是扭曲圣经教导以迁就个人喜好的伎俩。你可以不喜欢圣经对性行为的说法,但经文的确如此说(我曾在另文讨论这问题)。

幸而示威学生仅属少数;大部分福音派信徒都知道,新旧约圣经皆禁止同性恋行为。生命之道研究社(Lifeway Research)于2012年底进行一项研究显示,73%「重生的福音派或基要派」信徒相信同性恋行为是罪。

此外也有新一代福音派领袖冒起,他们坚守圣经教导的性伦理,也担当愈重要角色,向公众表明立场。

Eric Teetsel即为其中之一,去年他写道,「我们将续继努力重建婚姻与家庭文化;而我们必须表明立场,重新包装,才能恢复这文化」。

或者可以北美圣公会的耶路撒冷宣言总结此运动:「我们深信神创造人,是造男造女,这是基督徒不变的婚姻标准。婚姻只限于一夫一妻,性亲密仅限于此范围内,这是家庭基础。可惜我们未能维持这标准,我众为此懊悔;并呼吁会众重新委身于终身的、忠贞的婚姻关系,劝未婚者守贞。」宣言上概括了基督正教关于人类性行为的教导。

第三,似乎许多年青的福音派信徒认为,人既有同性恋倾向,就可以有同性恋行为。事实并非如此。人受同性吸引,这种念头他/她也许难以控制;问题是,难道有此吸引就可名正言顺有此行为?圣经说不。性亲密只限于一夫一妻的婚约内,排除其他一切形式的性表达,包括异性恋的婚前性行为、异性恋的通奸,及同性恋行为等。

下笔之际,我深知道这个课题属于圣经所说的、耶稣那「难当的教训」。教导有同性恋倾向的人说,你可能要一辈子守独身,这实在难。令未婚异性恋男女守贞也很难。但这就是圣经标准,是基督呼召各地的男女要遵守的:异性恋婚姻之外不可有性行为-绝无例外。我们必须怀着仁爱与谦卑的心传讲这真理,在忠于神的话的同时,也委身爱那些听道的人,因为耶稣曾为他们而死。

博伊斯学院(Boyce College)的Denny Burk最近写道,「这不是说,有同性恋倾向的基督徒需要终生完全杜绝这种念头。许多有此倾向的基督徒分享说,信主后,有人完全改变,有人改变一部分,也有人一次过就改变了;但通常的情况是,得花上几个月或几年才能渐渐改变。可是能成功改变的是异数。有许多人在信主后仍不断为同性吸引而挣扎,然而,这种欲望一日存在,他们就有责任要胜过,尽管当事人可能觉得这种欲望再自然不过。」

第四,我纳罕惠顿学院示威学生中,有多少人其家庭和教会:(一)从没有教导、更且给他们解释圣经对人类性行为的说法;(二)言行一致地尊重婚姻,不仅当教义来讲。

换言之,当中多少学生来自破碎家庭?有多少人亲眼目睹父母婚姻失败,令他们质疑异性结合是否惟一选择?我在家庭研究议会宗教研究所的同工曾记录,「15至17岁的美国青少年中,仅46%从出生起即由已婚(彼此相属)、亲生父母教养」。

又有多少牧师、青年导师,与主日学老师因为自己也不明白圣经里关于性的教导,或感觉不舒服,因而避讳不谈?

新一代福音派信徒需要与人对话,有份参与和被肯定,也需要人尊重。他们的关切很真实。但同时间,也需要长辈以爱心、真诚的心,教导他们认识圣经所说,并解释原因。我们若不这样做,这不仅是将真理妥协,而是对新一代漠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