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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自Translated fromcnsnews.com

Legislature Can’t Answer Child’s Question: ‘Which Parent Do I Not Need: Mom or Dad?’

小孩問:「我不需要父或母?」立法會議員啞口

Fred Lucas

2013年3月20日

Grace EvansPhoto Credit: AP

CNSNews.com消息)美國明尼蘇達州立法會議員正在討論同性婚姻法案;當面對11歲女童提問時,議員啞口。「既然有父母才能生小孩,那麼孩子一定需要父母,我們無法改變這事實。我相信這是神的設計。」11歲的Grace Evans上周在明尼蘇達州民權法內務委員會上說:「我知道有人不同意,但容我問一個問題:我有雙親,但我不需要他們中哪一個?爸爸或媽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RhGDmdG4dk

她停頓八秒,在座委員啞口。然後Evans說:「容我再問,我不需要他們中哪一個?爸爸或媽媽?」她再次停頓,這次停了十三秒,立法委員席鴉雀無聲。Evans總結說:「但願你們都看見,每個孩子都需要父母。請不要改變婚姻法,這等於說我們不需要爸爸或媽媽。」

但內務委員會投票仍然通過同性婚姻草案,再呈交眾議院審議。該州參議院也有同樣草案。

Evans對眾委員說,父母各以獨特方式豐富她的生活,大家平分秋色。「雖然我只有11歲,我都知道人人都應該有父母,」Evans說:「假如你們改變法例,說兩個媽或者兩個爸也可以結婚,即是剝奪全州小孩重要權利。」

「媽媽對我很重要,她教我如何當女孩,」Evans說:「她人很好,細心,溫柔又美麗,很關心我,也關心其他人,會細心聽我說,我喜歡和她聊天。

「我跟她學習做個好女孩,將來也要學她做個好妻子、好媽媽。當然爸爸也會教我,但媽媽教我的方式很特別。沒有媽媽,我學起來會很困難。她是我的模範,教我學懂怎樣當女生,我很愛她。

「爸爸對我也很重要,因為他保護我,令我有自信當個好女孩,將來當個優秀女子,」她說:「他自有處理問題的方法,是媽媽做不到的。

「沒有爸爸,媽媽也不會是現在這樣子,我也不會成為理想中的優秀女子。因為爸爸夠穩重,有智慧,他和媽媽不同,我在他身上學到的事,和跟媽媽學的不一樣。」

女孩的父親Jeff Evans說,女兒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發言後,許多網站和社交媒體不斷侮辱她。

「還未至於受人身威脅,但罵人話聽了不少,我的女兒才11歲,」Jeff Evans接受本網站訪問時說:「我都一一應付過來,盡量保護家人,幫助大家昂首應對。那些只會躲著謾罵的鍵盤戰士,說話十分難聽。」

Jeff Evans說,雖然被罵,但未至於感到女兒或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威脅。

「我們覺得,那不過反映國內的政治討論素質,你採取另類立場就要捱罵,實屬不幸。」Jeff Evans說。

他又說,他以女兒為榮:「我問她:『你不緊張嗎?』她答:『不緊張,我知道自己行的,學校裡有教演講的啊。』」他說:「她蠻有自信的,是個了不起的女孩。」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CRhGDmdG4dk)[1]一則留言[1]稱Grace Evans為「11歲的老頑固。」另一則說:「小鬼你不知羞,你的演說實在xxx」又一則說:「我敢肯定,這個女孩長大後會支持婚姻平權,小時候這個片段會成為她的陰影,實在不幸。」

明尼蘇達州新聞網The Uptake(https://www.facebook.com/theuptake)臉面專頁上,有人留言罵她是「被洗腦的笨小孩」[2]。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當地友好網站(http://minnesota.cbslocal.com/2013/03/12/minn-senate-panel-approves-same-sex-marriage-bill/)有人留言說:「誰給這個小孩填鴨讓她出去獻世的,那個人應該去精神病院檢驗。你不過利用自己的小孩做道具,玩你的自私遊戲。但願有一天這孩子長大了,懂得自己思考,發覺父母原來灌輸這種仇恨思想,是大錯特錯。」

Jeff Evans認為這些敵對陣營寫的留言,很有代表性。

「支持同性婚姻的陣營說,立法不影響宗教或言論自由,我就不信,」他接受本網站訪問時說:「這些對Grace的攻擊就是好例子,可見某程度上,我們已失去很多自由。這些人隨意謾罵一個11歲小女孩而毫不留情,實在可悲。可以想像,同性婚姻一旦在明尼蘇達州立法,將會有何後果。」